一、我办高度重视和支持加强琼、澳航线发展。为支持琼、澳航线的开通,在2015年2月9日实施的《海南省鼓励民用航空业发展财政补贴办法》(琼府办〔2015〕16号)中,已取消对新开境外航线航班补贴的重点客源地限制,使得琼、澳航线航班也可享受我省新开境外航线航班补贴。加上海口市、三亚市对新开境外航线航班的补贴,如航空公司或包机单位使用200座以下机型开通海口=澳门和三亚=澳门航线定期航班,第一年分别可享受每班(往返)5.2万元和6.6万元财政补贴。
二、针对琼、澳航线长期没有定期航班的情况,我办一直在积极协调各航空公司和包机单位争取开通定期航班。经过多年来的持续努力,目前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已确定在2015年内开通海口=澳门航线定期航班。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加强跟踪,协助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落实航班开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