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关于实施城管执法(市容管理)工作考核的建议 | ||
提 案 者: | [委员]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5-03-10 |
承办单位答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住建厅 | 2015年7月10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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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城管执法(市容管理)工作考核的建议
(B类)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省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029号提案的答复 欧曼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城管执法(市容管理)工作考核的建议》的提案(第0029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城市管理工作,特别是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也强调了要加强城市治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也对此作出过多次批示。各市县也在积极探索和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年初,省政府以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对今年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全面启动城市“洁净工程”行动和乡村“美丽家园”行动。在城市管理中加强检查督促的做法主要有: 一、强化考核工作。根据《海南省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琼府办〔2009〕209号),近几年,我们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抓手,每年都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市县整治工作评比考核,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形成惯例。如去年以来,我们印发了《2014 年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推进计划》(琼建城〔2014〕28号),每季度一检查评比,每年年终组织考核排名,及时向 市县和社会通报结果。 二、制定《海南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日常督查细则》。对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日常督查、检查工作进行详细的分工、计划,使其更具操作性。 三、建立整治工作短信平台。每天通过短信平台向各市县通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好的经验,上通下联,督促市县及时整改。每半月编印《整治工作简报》,及时指出不足,总结经验。此外,还广泛向社会招聘义务监督员,省、市县向社会公布相关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关于您在提案中提到的要“建立集中地摊及夜宵经营场所”,实际上,从2009年开始,我们就在引导各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按照“疏堵结合、方便群众”的原则,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和秩序的前提下在次干道、背街小巷设置便民摊点。这在《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环境卫生工作的决定》(琼府〔2009〕57号)以及《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大2011年通过)已经进行专门的明确和规范。全省各市县也按照相关要求正在抓紧落实。由于管理没有跟上等原因,成效还没有得到显现。我们将在下步的工作中督促协调各市县进一步抓好此项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城市管理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们的工作,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