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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做好我省农村居民房屋因台风受损重建工作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民政厅;  2015-03-2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民政厅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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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政厅关于政协海南省第六届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19号 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黄远清委员在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好我省农村居民房屋因台风受损重建工作的建议”(第0019号),省政协在会议后交由我厅协助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2014年,“威马逊”超强台风、“海鸥”强台风灾害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做好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2014〕37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威马逊”超强台风损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14〕114号)等文件,指导受灾市县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民政部门主要任务是核实受损房屋数量、对象和受损程度,并按照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进行分类统计,确定重建和修缮房屋对象,核实因灾倒损民房数量和需要恢复重建住房的数量,建立因灾倒损住房台账,并协助解决好临时过渡住房问题。据各市县民政部门统计,因“威马逊”超强台风造成的倒损民房需重建7694户,修缮38051户。目前,倒损民房重建工作已全部完成,共投入重建补助资金4.7526亿元。                       

 以上意见,请答复委员时参考。

(联系人:丁圣;电话:65361337)

 

 

 

                                                        海南省民政厅

                                                        2015年6月2日

住建厅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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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农村居民房屋因台风受损重建工作的建议
(B类)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省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019号提案的答复
   
    黄远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我省农村居民房屋因台风受损重建工作的建议》提案(第0019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受2014年第9号超强台风“威马逊”和第15号台风“海鸥”的袭击,我省文昌市、海口市等市县受灾严重,大量民房倒塌或受损。灾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做好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2014〕37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威马逊”超强台风损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14〕114号)等文件指导受灾市县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多位省领导先后多次前往受灾严重的文昌市实地指导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
    我厅积极响应,全力以赴指导受灾市县做好台风灾后农房重建工作:灾情发生后,我厅把抢险救灾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第一时间由厅领导率工作组赴受灾最严重的文昌市开展救灾帮扶工作,并调集住建系统全部力量参与救灾。同时向国家有关
   
    部委汇报灾情,争取国家在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对我省灾后恢复重建给予重点支持,2015年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等方面向受灾较重的文昌市、海口市倾斜。同时下发《关于做好我省农村房屋安全性评估的紧急通知》,迅速组织229名专家奔赴文昌、海口和儋州等辖区内受灾害较为严重的村镇进行农房损害情况评估鉴定;及时出台相关文件,印发《关于做好我省农村台风损毁民房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编制、深化受台风灾害影响村庄规划的紧急通知》、《海南省台风灾后农村房屋重建技术导则(试行)、《农户重建住宅建筑设计方案图集》及施工图等,加强灾后重建指导和技术支持;组织、协调未受灾的三亚、海口和陵水等3个市县、海建等省内外建筑公司38家、规划单位对口帮扶支持文昌受灾较重的翁田镇等7个乡镇和罗豆农场开展灾后重建;按厅务工作部署,建立处室对口支持文昌受灾村庄灾后重建工作机制;多次深入受灾市县做好灾后重建的服务和支持工作;联合厅人事处在文昌举办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班,培训农村建筑工匠128人,解决文昌灾后重建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针对灾后建材匮乏情况,联合厅稽查处,实地了解各地建筑材料产供销情况,收集省内外砖瓦供应信息,储备9家省外瓦厂资料和省内有7个市县部分厂家资料,提供予受灾重建市县。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受灾市县上下群策群力,全力以赴推进灾后民房重建工作。据统计,我
   
    省灾后民房重建任务为45745户(其中重建7694户,修缮38051户)。截至2015年1月底,灾后农房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提的建议,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建房户等建房工作的指导,实行农民建房报建管理,在农村建设既能防风抗震又富有乡村特色的农村住房。
    以上是我厅对您的提案的答复,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望今后能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