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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监察工作“两个责任”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监察厅;    2015-03-0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监察厅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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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15号提案的答复
(B类)

关于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015号提案的答复



 



侯茂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监察工作“两个责任”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对提案非常重视,有关领导做出批示,要求相关业务室办理并将提案相关内容列入工作计划予以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南省纪委监察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部署要求,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强化责任担当,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钉钉子”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就您提案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具体工作。



一、推动“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

   (一)通过省委全会推动“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20145月,根据省委主要领导指示,省纪委代省委起草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81,省委六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了全面部署。“两个责任”的意见印发后,通过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日报》、《南海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大力营造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舆论氛围。我省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和研究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具体措施,有力推动了“两个责任”意见落实。

(二)修订完善“两个责任”相关制度。201411月,省纪委出台《海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工作暂行办法》,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20151月,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印发了《海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从平时检查、社会评价和年终考评三个方面对落实主体责任实施量化考核。20156月,印发了《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界限,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



(三)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一是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巡视监督范畴,把被巡视党组织和纪委“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了解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有效抓手,切实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好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二是实行“两个责任”月报制度,运用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对88人、17个单位党委(党组)开展一案双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2人,对2人、17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三是严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度考核工作,以考核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4年,我省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或弄虚作假等被通报批评、约谈的单位共98个,其中东方18个、五指山17个、海口16个、保亭16个、昌江7个、儋州6个、陵水6个、琼海4个、澄迈3个、万宁2个、文昌2个、屯昌1个。



二、推进行政监察工作落到实处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二十条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近年来,通过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一是提前谋划,抓早抓小。盯紧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提前打招呼、发通知、明规矩,加强明察暗访,着力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节日病”。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明察暗访1097批次,受理“庸懒散奢贪”投诉举报535件,查处顶风违纪问题306件,立案18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1人,组织处理10人,诫勉谈话157人,通报批评73人,辞退5人。省纪委对3570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二十条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89311人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三是专项治理,力求实效。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先后对“吃拿卡要”、“车轮上的铺张”、“会所中的歪风”、多占办公用房、利用红白喜庆敛财、公款变相旅游、违规打高尔夫球、“不干事、不担事”等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四是抓长效机制,固化作风建设成果。强化明察暗访的协同机制。充分利用纪检监察机关与地税、国税、财政、审计等部门之间的联动协查机制,紧抓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对不收敛、不收手,打折扣、搞变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和“四风”问题,实施精确“定位”,“精准”打击,快速查处,一经查实坚决给予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确保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与规范,联合省财政厅建设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系统,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及时核查和纠正违规或不规范操作行为,建立起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威慑有效、控制有力财政性资金运行安全保障机制。



    (二)深入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不断完善评价机制。2014年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活动评价对象由93个扩展到114个,实现了省直党群工作与综合协调部门、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经济与社会管理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市县政府与开发区全覆盖,过程和结果全公开。同时,扎实推进政风行风热线走基层系列直播活动。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走基层系列直播活动,积极搭建人民群众与政府部门沟通的桥梁,广泛拓宽群众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为政府职能部门提供咨询、宣传政策、广纳良策、展示形象的平台,推动一批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实际问题得到解决。



(三)督促有关部门完成我省国土、海域、森林和水资源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20133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全省国土、海域岸线、森林和水资源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省国土、海域岸线、森林、水资源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监察厅,对我省四个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方案下发后,省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专项办)多次组织牵头部门督促指导市县和职能部门对国土、海域岸线、森林和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多措并举,大力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一是督促各牵头单位和各市县制定了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性意见,通过签字背书等方式,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提出完成时限。二是联合省国土等部门先后对各市县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进行多次现场督查,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自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至20149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及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38宗,查处19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0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四是加强媒体监督,营造舆论氛围。通过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专项治理成效明显。



为巩固专项治理成果,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反弹,省专项办督促各牵头单位从做好顶层设计、理顺监管体制机制方面入手,针对各自行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省人大、省政府和牵头部门先后制定颁布涉及国土领域制定规章等规范性文件9项、涉及海域岸线领域文件30项、涉及森林领域文件11项、涉及水资源领域文件61项。20149月,省专项办向省政府报告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建议撤销国土、海域岸线、森林、水资源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四个领域存在的问题由各级人民政府府及各职能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进行常态化管理和处置。对四个领域的失职渎职行为,我们将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追究责任。



对于贵的提案,也建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从自身角度作出意见和答复。在此,对贵委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海南省监察厅


  201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