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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应急医疗救援体系建设 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03-26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民政厅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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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政厅关于政协海南省第六届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09号 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韩克胜委员在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应急医疗救援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建议”(第0009号),省政协在会议后交由我厅协助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厅积极做好自然灾害的防范宣传工作。从2009年开始,每年的5月12日“国家防灾减灾日”和10月13日“国际减灾日”期间,根据民政部的通知要求和省领导的批示精神,我厅按照年度主题要求提前起草制定活动方案,及时下发活动通知,组织指导各市县、各有关单位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通过散发宣传资料、举办宣传活动、发表电视讲话、出版报纸专刊等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有力提高了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真正做到了报上有字、广播有声、电视有影,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此外,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切实提高社区群众的灾害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截止2014年底,我省已有58个社区被国家减灾委授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以上示范社区在台风、洪涝等重大自然灾害面前,经受了考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以上意见,请答复委员时参考。
    (联系人:丁圣;电话:65361337)
   
   
   
    海南省民政厅
    2015年5月25日
省卫计委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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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应急医疗救援体系建设 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建议
(B类)

    琼卫应急函〔2015〕18号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009号提案的答复(B)
   
    韩克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应急医疗救援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做好灾害宣传工作。近年来,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在每年5月12日“国家防灾减灾日”和10月13日“国际减灾日”期间,通过散发宣传资料、举办宣传活动、出版报纸专刊、网络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的宣传方式,开展防病、防灾、自救互救等知识宣传。截至2014年我省已经有58个社区被国家减灾委授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每年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台风或传染病流行趋势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中心等利用板报、举办讲座等方式开展饮用水卫生、防灾害应急常识和防病知识的宣传,同时在各媒体进行反复宣传。下一步,我们将有针对性的进一步加大相关宣传工作。
    二、关于加大政府对应急医疗人才、设备经费的投入与支持。
    (一)根据国家医改有关精神,应急救治机构属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金额安排。各级财政均按此落实应急救治机构经费。2014年,省政府将乡镇卫生院院前急救能力建设项目,省和市县财政共安排2352万元为49个乡镇卫生院配备了救护车,进一步提高了我省应急医疗能力。我们正在规划 “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中提出逐步更新部分老旧的救护车,增配涉水救护车。
    (二)正在规划建立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库,储备物资包括防护用品、医疗器材、急救设备、后勤保障装备、消杀药品、抢救药品等。
    (三)正在拟定“十三五”规划加强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卫生应急能力。主要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全省级指挥平台和建立灾后卫生应急通讯指挥系统,配备必要装备。
    (四)加大人才培训,提升卫生应急能力。一是正在开展基层卫生应急能力调查,了解我省基层卫生应急能力现状,为制定全省卫生应急“十三五”规划,提供可以科学依据。二是利用中央项目经费开展人员培训。三是在拟定“十三五”规划中将人员培训项目列入其中。
    (五)关于人员编制及待遇问题。省编办来文称:“我省目前执行的医疗卫生单位机构编制标准是以床位数为依据核定医疗机构的编制总量。各医疗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总量内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人员,或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从现有医疗队伍中抽调组成。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应急医疗救援体系建设的指导”。我委将在调研的基础上,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工作中有关困难。
    三、正在规划建立卫生应急救援机动队,提升卫生应急机动能力。一是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成立三支地市级卫生应急机动队,海口市主要负责北部,三亚市主要负责南部、儋州市主要负责西部。二是成立省级卫生应急机动队。依托省疾病预防中心和省人民医院等组建省级卫生应急机动队,负责全省的卫生应急机动任务。人员主要从市县人民医院和疾控中心抽调组建,设备和车辆等物质,以及工作经费由政府投入,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确保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的稳定性。目前,省级卫生应急医疗救治队伍由省人民医院等四家省级三甲医院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共有47人;全省18个市县每市县均有一支市县级卫生应急医疗救治队伍。
    四、关于建立应急医疗救援长效机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海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琼府办〔2011〕133号)、《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琼府办〔2011〕134号),规定了工作职责。卫生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方案;领导全省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处理工作,并组织、协调、部署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任务。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着眼长远规划,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市县卫生应急标准化建设,提高医疗救援能力。
    感谢您对卫生应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20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和计生委应急办 谭诗龙
    联系电话:65388610(传真)
    附件
    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009号提案
    提 案 题 目 关于加强应急医疗救援体系建设 ,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建议
    承 办 单 位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 海口市海府路42号、电话:65388610(传真)
    承办人员办案
    态 度 √ 很好 比较好 一般 较差
    ( ) ( ) ( ) ( )
    承办情况√ 解决 列入计划解决 解释清楚 未解释清楚
    ( ) ( ) ( ) ( )
    征求意见
    方式√ 面谈 电话 座谈 其它
    ( ) ( ) ( ) ( )
    承办单位与
    提案人意见 完全一致 基本一致 基本不一致 完全不一致
    ( ) ( ) ( ) ( )
    具
   
    体
   
    意
   
    见
    委 员 签 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