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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快海口市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9-0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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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海口市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的建议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政协海南省六届二次会议
    第0585号提案的答复
   
    蔡春萌委员:
    您《关于加快海口市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的建议》(0585号)收悉。您提出在新建改扩建的人口密集区合理配建停车场、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在市区繁华地段尽快修建立体停车场的建议极具现实意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的提高,海口市机动车快速增长,据交警部门调查,截至2013年底,海口市汽车拥有量39万辆,其中私人轿车21.41万辆。而我市现状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建设明显跟不上机动车辆的增长速度。根据统计,我市现状机动车泊位拥有率约为0.5-0.6个泊位/车。同时,车位建设分布也不均匀,老城区停车问题尤为突出,已经成为了制约城市发展的不利因素。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停车问题,开展了大量的规划研究、编制以及实施等方面的工作。
    一、规划中将公共停车设施纳入刚性管控内容
    2009年以来,我市对主城区实行控规全覆盖,共编制了27个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公共停车场进行了独立用地建设安排。每个控规片区,根据功能分区、开发强度、交通吸引量、服
    务半径要求安排有专门的公共停车场用地。如《海口市西海岸新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区属海口市新开发建设区域,在规划中共设置了14处独立社会停车场,各停车场占地面积在3000-5000平方米左右;如《海口市金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区属于城市建成区,早期规划存在一定缺失,在该规划中共设置了5处独立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分别为1918平方米、2205平方米、4841平方米、4855平方米、8556平方米。对此类用地,我市已经将其纳入城市黄线管控内容。
    二、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过程中,将停车位配建指标作为刚性管控内容
    针对人均车辆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我市在公安部、交通部关于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基础上,及时调整配比,修编了海口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对商业、办公、医院等公共项目以及住宅等的建筑面积配建停车指标进行了上调。如:商业调整至1-2.5个/100平方米,办公1.2-2.2个/100平方米,医院0.8-1.0个/100平方米,住宅0.9-1个/100平方米,在项目规划审批时,根据建设功能、规模进行强制性配建。
    三、在停车设施建设过程中,给予政策支撑和鼓励
    为鼓励停车设施建设,我市对地上停车楼、地下停车库、建筑首层架空停车均在容积率、市政设施配套费方面给予优惠,同时鼓励将现有停车库改立体停车库。在城市公共空间如广场、绿地,鼓励建设地下停车库,鼓励企业及个人参与社会停车场建设。在交通规划中,结合道路功能,规划临时停车带。
    四、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逐步减少私家车出行
    随着去年年底《海口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1-2020年)》的实施,我市进一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导,其他交通方式相配合的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中加大公共交通线网密度,力争到2020年,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2%以上,公交线网密度在建成区不小于2.5km/km2;提高公交的吸引度,站点覆盖率建成区大于50%,中心城区大于90%,准点率达到90%以上;增加公共交通场站设施、公共交通车辆,万人拥有公交车辆数达到14.5标台;同时投放更多的公共自行车来发展绿色慢行交通,提倡节能减排,以减少私家汽车出行,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以及密集公共场所停车场压力问题。
    诚然,在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过程中,由于政府的财力问题,在短时间内难于解决,我们将根据建议,在城市规划、政策支撑、公共交通、财政投入比例等方面做进一步研究,以加快停车设施的建设。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的关注与参与,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建设畅通海口。
    专此回复。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黄武群,电话:6872517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市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