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政协
海南省六届二次会议第0583号提案的答复
符传奕委员:
您《关于加快惠民工程建设,解决海口琼山那央村附近村民和企业饮食用水的建议》(0583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琼山那央村附近村民和企业饮食用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琼山区凤翔街道那央村委员会新潭、悟大、珠良等村饮水问题确实存在。据查,2005-2008年,我市供水部门先后在那央村委会的新潭村、悟大村、珠良村钻井并配套无塔供水设备,实施自来水化;主要问题是2007年我市引进海南金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该村委会落户后,在养殖猴子的过程中,由于排污问题没有处理好,造成周边农村污染,从而影响水质安全;2008年我市出资40万元从省戒毒所接开源自来水公司的自来水管网,通过1根3寸的镀锌管分别接上新潭、悟大、珠良等3个村的管网,解决了村民的用水问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城市的
迅速发展,周边建设房子和居住的人不断增多,用水量逐步增大,管径小,加上运行过程中管理不善,水管出现多处破裂,造成饮水困难。
今年3月17日,我市已作出决定,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照以分散式供水模式为主,根据各村的实际,多种模式结合,制定具体可操作、职责明确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项目建议书计划于2014年7月20日前完成项目并报批,审批完成后我市相关单位将会立即组织实施。您提出帮助那央村委员会的新潭、悟大、珠良等3个村解决饮水问题,已纳入农村饮水范畴来进行规划。
专此回复。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黄武群,电话:6872517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市水务局,琼山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