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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6-26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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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
海南省教育厅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13号提案的答复
    (复文分类:B)
    陈洪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治理的建议
    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关系到学生身心健康,关系到学校教育育人环境。近年来,我厅作为省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组长单位,十分重视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每年初都召集综治、公安、工商、司法、工信、文体等成员单位研究部署全年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了强化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仅在2013年全年就协调全省工商系统共派出执法人员20849人次,执法车辆5712车次,发放宣传资料7600余份,检查各类学校、幼儿园2056所,检查餐饮店(食杂店)2861户,清理证照不全食杂店152户、取缔流动摊点461户,立案查处22宗;检查各类出版物、文具、印刷等经营单位1230户,清理证照不全的出版物、文具、印刷、复印经营单位70户,查缴非法出版物13911件,立案查处7宗;联合有关部门查处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123户,查处“三无”玩具经营单位31户,没收“三无”玩具392件,立案查处5宗;检查学校及周边网吧286个,取缔“黑网吧”25个,查处违规经营户1个。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整治力度,加强与文体、工商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
    二、关于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的建议
    校园周边交通环境关系到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近年来,我厅在大力组织开展全省学校师生交通安全教育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和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整治工作,仅2013年全年增设交通安全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500多处,组织开展对校车的专项整治工作,对校车的安全性能及校车超员、超速、拼装以及报废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排查整治,开展校车安全检查122次,排查校车500多辆次,查处非法载客农用车214辆,查扣“黑车”163辆次。目前,通往桂林洋高校区的公交线路、班次有限,鉴于公交线路开设是由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管理,为此,我们将指导各高校协调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加强调研论证,争取多开设公交线路,缓解学校周边交通拥堵压力。同时,我们将结合学生身心特点,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三、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卫生安全治理的建议
    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学生身心健康。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学校食堂伙食供应工作,科学调配膳食营养结构。2013年8月,我省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五指山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3个试点市县的5万余名学生享受每人每天4元的营养膳食补助,逐步改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健康状况。下一步,我们将利用专题讲座、健康教育课等形式,加强学生营养科学知识教育和营养膳食指导,帮助学生树立营养健康意识,指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子女饮食。
    同时,我厅高度重视校园周边食品卫生监管工作,把清理取缔校园周边无牌无证摊贩纳入省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工作重点,2013年全省工商部门检查餐饮店(食杂店)2861户,清理证照不全食杂店152户,取缔流动摊点461户,立案查处22宗。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尽管工商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但流动摊贩长期以“打游击”的方式躲避查处,有待采取更加有效的治理办法。下一步,我们将联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加强检查监督,加大打击处罚力度,坚决取缔流动摊点。同时我们将指导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题知识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吃卫生饭、少吃零食、远离不卫生食物的良好习惯。
   
   
    海南省教育厅
    2014年5月27日
   
公安厅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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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
海 南 省 公 安 厅
   
    琼公函〔2014〕481号
   
    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213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类)
   
    陈洪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3年以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省综治委关于建立“平安海南、美丽海南”的总体部署,继续坚持全面设防、优先保护的方针,坚持源头稳控和乱点整治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和严厉打击涉校犯罪相结合,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年来,共排查、整改隐患421处,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乱点313个,破获涉校案件181起,有效维护了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的治安秩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始终保持对涉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护校安园”工作。加强对全省公安机关校园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海南省公安厅校园安保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张韵声任组长,厅国保、刑警、治安、交警、网警、法制、消防等主要警种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确保一旦发生涉校案(事件),达到部门警种整体联动、快速反应、稳妥处置的良好效果。研究制定《2013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会同省综治办、省教育厅联合下发《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
    (二)不断加强对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内部单位安全的工作保障。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履行对内部单位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能,积极主动会同各级综治、教育、卫生等部门,在春、秋两季开学前,集中开展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隐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清除影响师生安全的危险设施,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落实门卫制度和保安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密外来人员的检查、登记。共出动人员4万多人次,深入全省各学校、幼儿园近开展安全大检查 200多次,发现、整改安全隐患421处。加强与各级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学校因地制宜,全面落实“三防”措施。共配备学校保安4569人、防护装备3259件、技防设备1582套,增设交通安全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500多处,有223所学校的技防设设已与公安联网,确保公安机关能够在第一时间接警处警。
    (三)坚持重点预防、乱点整治、以面保点的原则,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外围防控。为确保校园内部及师生学习生活的安全,各级公安机关坚持把清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作为“护校安园”的重要举措,坚持源头稳控与乱点整治相结合,及时化解了一批涉校矛盾纠纷,整治了一批校园周边治安乱点,有力地维护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一是集中开展治安乱点整治。会同教育、工商、文化、食品药品等部门,对校园周边存在出租屋、无证摊贩、违规网吧、电子游戏室等治安复杂场所、突出治安问题开展集中清查和联合整治,及时消除治安隐患,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共排查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乱点313处。二是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积配合下,组织民警深入校园周边地区,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滚动式排查和跟踪化解,最大限度地预防涉校案(事)件的发生。共排查、化解涉校矛盾纠纷97起,妥善处置因涉校矛盾纠纷引发的事端4起。三是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稳控。认真吸取近年来全国发生的伤害学生恶性案(事)件的教训,加强治安重点人管控,对心态失衡、扬言报复社会等重点人和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风险评估,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和社区、单位、家庭逐人落实管控、帮教、救治措施。共排查重点人员431人,稳控355人,未发生治安重点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伤害学校师生的案(事)件。四是警民联动,加强对校园周边重点区域、上学放学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最大限度地实现“三见”即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的目标。加强校园警务室、治安岗亭建设,共建立校园警务室642个,治安岗930个。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校园周边地区安全保卫,以警务室、治安岗为点,以街面巡逻为线,点线结合,形成严密的防控网格。共投入机动巡逻警力8894人,发动群防群治力量14661人开展校园巡逻防控工作。
    (四)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及时、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相结合,切实提高保护校园安全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省公安机关共选派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1581人,以“防火、防盗、防电、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人身侵害、防交通事故、防沾染毒品”等“八防”为重点,走进校园开展法制教育1311次。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放《儿童交通安全读本》1千多册,在学校寒、暑假前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30万份。临高县公安局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邀请县司法局干部到学校进行普法知识讲座。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普遍开展了“法律进学校”、“安全教育月”、“安全生产月”、“安全文明周”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始终保持对涉校违法犯罪案件的高度重视和严打方针,一旦发生涉校案件,坚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侦破,全力保护校园和师生的安全。“5.8”万宁某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媒体曝光后,省、市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组织警力及时侦破,对涉案的2名犯罪嫌疑人陈某、冯某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及时平息了事态。一年来,共侦破涉校刑事案件106起,查处治安案件7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1人。
    二、当前我省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校园安全隐患和漏洞仍然普遍存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隐患表现在:一是部分学校领导对校园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措施不力;二是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隐患和漏洞;三是学校安保机构不健全,保安力量有待充实,质量有待提高;四是校园技防设施建设待完善。
    三、近期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工作措施。针对当前我省校园安全的实际情况和公安部的有关部署,我们近期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一是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要求各市县公安机关会同教育等部门对“护校安园”行动进行“回头看”,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逐一检查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安全设施、安全防范机制、应急处置力量等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找问题、查漏洞,做到防患未然。对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要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二是强化涉校涉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对有潜在暴力倾向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对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人员、对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人员,积极会同教育部门全面排查到位并有针对性地落实管控措施。三是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要继续全面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组织发动学校周边的个体工商户、治保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学生家长等群防群治力量,建立护校队伍,形成校园周边严密的防控网络。
    (二)工作建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议省教育厅督促各市县教育部门对当地的中小学、幼儿园的“三防”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梳理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争取增加相关经费预算,加大“三防”经费投入,进一步完善“三防”软件、硬件建设。
   
   
    海南省公安厅
    2014年6月10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海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联系人:文磊 ,联系电话:68836428。
   
住建厅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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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
本答复内容不公开
省食药监局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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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021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B

 

陈洪娟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第0213号)收悉,感谢你们对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结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答复如下:

一、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能。今年来,全省食药监系统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履行《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琼府办〔2013111号)赋予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及时建立健全省食药监局、市县食药监局、食药监所和乡镇(街道)协管员四级联动监管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多管齐下,切实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我局认真落实《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11161号)责任分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一是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近期,各市县食药监局联合教育、城管、工商、公安、卫生等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及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清理和取缔无照无证食品流动小摊贩。在专项治理基础上,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常抓不懈,抓出实效。二是联合教育部门对67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抽查,下发整改通知61份,立案查处4家,并向社会公布抽查处理结果。三是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省、市县食药监工作人员分期、分批到学校开设食品安全讲座,给师生宣讲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家长食品安全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四是开展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省、市食药监局在海口市开展为期一周的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参加活动,亲身体验学校食堂如何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和广大家长的一致好评。五是省教育厅联合制定印发了《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创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建设活动,部署创建100所省级示范学校食堂。

三、以地方立法为契机,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省政府法制办已将《海南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暂名)列入我省今年地方立法安排,我局将积极做好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拟从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主体准入、生产经营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立法,将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纳入立法范围,依法规范管理。

四、发挥社会共治作用。一是我局设立“12331”投诉申诉、举报电话,及时接受、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二是加强城管、教育、公安、工商、卫生、乡镇(街道)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齐抓共管。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8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震

联系电话:0898-66832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