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100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海南省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港口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监管的建议”(第100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了维护海南无疫区品牌建设成果,我省对生猪等畜产品出岛实行“一证一标两单”(注:“一证”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一标”指“畜禽标识”,“两单”指“瘦肉精检测报告单和口蹄疫检测报告单”)管理制度。凡是出岛的生猪必须经过产地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并出具“瘦肉精”检测报告单和口蹄疫检测报告单,产地市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官方兽医凭“两单”和临床观察的情况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再经指定港口出岛生猪等畜产品检查站的查证验物,符合要求的,方能允许生猪出岛。目前已收到明显的效果,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
您在提案中提出关于制定《海南省国家海港口岸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四个方面的建议,是很有建设性的,省农业厅已通过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联系有关部门,明确分工,协同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今后将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加强研究,努力在法规、制度方面进行完善。
感谢您对我省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农业厅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电话:海南省农业厅兽医处,65365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