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案  由: 加大公办幼儿园的建设管理力度 全面夯实基础教育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6-06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4年7月23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加大公办幼儿园的建设管理力度 全面夯实基础教育
海南省教育厅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015号提案的答复
    (复文分类:B)
   
    农工党海南省委员会 :
    贵会提出的《加大公办幼儿园的建设管理力度 全面夯实基础教育》的提案收悉。该提案分析了我省公办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存在问题,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感谢贵会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中提出拓宽办园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建议
    在第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中,我们启动实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该工程已经列入《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2011—2015年)》,成为全省“十二五”期间的重点民生工程之一。2011-2013年,全省公办乡镇幼儿园建设项目共155个(包含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38个),新增幼儿学位4.5万个。同时,按照我省制定的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3年总体规划和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3年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和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2011-2013年,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共93个,新增幼儿学位1.9万个;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共281个,新增幼儿学位2.6万个。
    在我省拟出台的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中,我省将继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一是继续实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在农场及人口较大行政村创办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分园;二是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出台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举办以及回收、补建等作出具体规定;三是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等社会力量办园,完善对社会力量办园的奖补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高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
    二、关于提案中提出梯次解决编制、稳定公办园师资的建议
    根据2011年省政府颁布的《海南省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琼府〔2011〕21号)中关于足额配备幼儿教师、扩大幼教师资来源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011年6月,省编委办会同省教育厅联合启动了各市县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编制核定工作。2012年初我省首次单独下达了学前教育编制,共新增学前教育编制数1385名。为满足2012-2013年新建、改扩建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育教学的需要,2013年8月,省编委办下达第二批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职工预拨编制1380名。已下达的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主要用于配备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建议贵会呼吁省机构编制部门能继续根据我省学前教育发展需要以及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情况,逐年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同时,我厅还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好公办园的师资问题。
    三、关于提案中提出拓宽培训方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的建议
    在第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我厅加强对幼儿教师的培训,把幼儿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师资培训体系,大力开展以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的幼儿教师培训。省和市县政府在学前教育经费预算中安排了用于幼儿教师培训的专项经费,并建立每五年一周期的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通过省、市县两级培训,每五年内完成一轮全省幼儿教师和园长培训。同时,依托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等基地,重点加强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
    在我省拟出台的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教育基地建设,改革创新幼儿教师培养机制,依据教师的专业发展阶段和不同的职业定位,建立分层次、按需要设立的教师在职培训体系。落实五年一周期的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重点加大对农村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依托海南师范大学、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等教师教育与培训机构,加强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实施“名园长”、“名师”培养工程,有计划培养一批优秀园长和骨干教师。探索师范院校、市县教育培训研究中心与幼儿园联合培养培训幼儿教师的模式,加强区域性教研培训网络建设,积极推进教学、研究、培训一体的园本研训制度,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保育教育能力。
    四、关于提案中提出加强教研工作、快速提升教学能力的建议
    近几年来,我省幼儿教育教研工作是以项目切入,课题为载体进行深度研究、指导和培训。同时,通过开展各项专题研讨活动、幼儿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比、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活动基本功展示评比、幼儿园课程各领域教学评比活动等,不断提高我省幼儿园教师保育教育水平。
    在第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我省新建、改扩建大批幼儿园新进的年轻教师普遍专业化水平较低,为满足基层幼儿园专业化、基础性发展的需要,我们从基层幼儿园薄弱环节入手,结合幼儿园一日保教活动规范化发展的需要和我省课程研究的各项成果,以送教下乡为载体,将基层幼儿园需要的各类信息、课题研究成果及时地呈现,并强调教师在学习中的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送教活动形式多元,既有动态、鲜活的实践活动,又有现场的操作活动,还有手把手的教研组传帮带活动,结合相关知识指导培训了教师,在互动式的构想、反思和实践中,迅速使基层教师专业水平不断上升,在实地现场的操作活动中使之教学实践能力不断提高。给基层幼儿园带去了及时、专业的引领、指导和服务,教研培训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由于送教的内容就来源于幼儿园现存的问题,能针对性地解决幼儿园的实际问题,帮助基层幼儿园教师实实在在突破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短板,受到教师们的热烈欢迎。
    五、关于提案中提出联手帮扶带动、推进公办园的办学水平的建议
    为发挥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整体质量,推动全省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省教育厅于2012年12月制定下发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普通幼儿园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教基〔2012〕95号),并于2013年起开展省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普通幼儿园工作。2013年,10所省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了11个市县的20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2014年,省教育厅在继续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师范院校帮扶区域学前教育发展试点工作。海南师范大学对口帮扶万宁市、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口帮扶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通过在定点市县选定1-2个乡镇作为学前教育具体对口帮扶对象,进一步辐射全市县,提升被帮扶市县学前教育整体管理水平。
    六、关于提案中提出多方部门协助、健全安全卫生保健工作的建议
    在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工作方面,我们主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规范管理。一是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度,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审批关。明确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有关规定,负责审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资格,颁发办学许可证并定期组织评估检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部门、消防部门分别负责审批和监管学前教育机构的食品安全、卫生保健和消防安全,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检查;民政部门负责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置的有关登记手续。二是坚持年检通报制度和清理整顿制度,取缔非法幼儿园,加强幼儿园监管力度。我省完善并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指导幼儿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每年的年检,我厅均要求市县组织教育、消防、建设、食品药品等部门对幼儿园进行拉网式的检查,从办园条件、安全管理、房屋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的,逐项落实整改。未整改的,通报批评,并将年检合格与不合格的情况集中报省教育厅后在海南日报上予以公告,让社会共同监督。此外,我厅将督促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尽快配齐专职幼教干部及教研员,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幼教专业化水平,健全学前教育指导网络,加强学前教育的科学管理和研究工作。
    最后,感谢贵会对我省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教育厅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