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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提高海南省每月“独生子女费”标准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5-1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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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海南省每月“独生子女费”标准的建议
九三学社海南省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海南省每月“独生子女费”标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国人口问题的高度关注,并对我省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一、关于建议大幅度提高“每月独生子女费”奖励标准的问题。独生子女家庭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以国家利益为重,破除封建旧思想,树立婚育新观念,理性选择了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减轻人口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压力、国家振兴、民族兴旺做出了重大贡献。对独生子女父母家庭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提高独生子女父母的社会地位,是对独生子女父母为国家人口发展战略做出牺牲的一种补偿。我省现行条例规定每月领取不低于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一直以来我省绝大部分行政、企事业单位均按每月30元的最低基数标准奖给独生子女父母。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价的不断上涨,《条例》规定的30元已经起不到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激励作用,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应予以适当调高。2013年12月,为尽快落实国家的“单独两孩”政策,我委代省政府草拟了《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初稿),修改内容涉及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最低基数标准问题。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的水平,草案将城乡独生子妇女父母奖励费从每月不低30元规定提高到每月不低于100元。目前,省政府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待5月份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后,依法组织实施。届时,大幅度提高独生子女奖励费的问题有望得到有效解决。
    二、关于建议加大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宣传力度的问题。近几年,我委将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宣传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指导基层人口计生部门采用多种措施提高群众的知晓率,确保奖励政策惠及每个独生子女家庭,扎实推进了奖励政策的有效落实。一是指导各市县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使计生奖励政策进门入户、家喻户晓。通过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咨询、宣传资料派发、宣传板展出以及有奖知识问答等手段,在人口计生办证窗口摆放相关宣传资料,方便群众随时取阅。二是组织专业培训,把握奖励标准。我委组织基层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对奖励政策的有关细节和关键点重新进行梳理和讲解,为基层计生工作人员释疑解惑,加深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对奖励标准的理解,帮助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工作步骤,以及在审核资料和每一个环节应注意的问题,为顺利开展好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三是开通多种渠道,解答政策疑问。我委通过全省开通12356咨询热线,及时为群众解答政策及办理程序等疑问,并设立专项工作记录簿,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来信来访群众,收集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随时上报、回复。
    再一次感谢你们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5月21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 陈启衷
    联系电话:6539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