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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快海南清洁能源汽车生产与应用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5-1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工信厅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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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海南清洁能源汽车生产与应用的建议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党派团体提案第0528号办理意见的复函
   
    九三学社海南省委员会:
    贵会在省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海南清洁能源汽车生产与应用的建议》提案,符合海南发展方向,是我省要大力推进的工作。下面就贵会的建议结合我厅工作答复如下: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情况。我省清洁能源汽车应用主要集中在海口和三亚两市的公交车和出租车领域。截止今年4月底,海口市有公交车1468辆,其中LNG公交车308辆、CNG公交车440辆,占公交车拥有量的51%;纯电动公交车90辆,占公交车拥有量的6.1%。出租车2636辆,其中双燃料出租车2404辆,占出租车拥有量的91.2%;纯电动出租车280辆,占出租车拥有量的10.6%。三亚市有公交车724辆,其中LNG公交车503辆、CNG公交车75辆,占公交车拥有量的79.8%。出租车1850辆,其中双燃料出租车784辆,占出租车拥有量的42.4%;另外的1066辆出租车将于2014年、2015年到期,更新车辆将选择双燃料车型。
    二、新能源汽车生产培育情况。目前,一汽海马已实现普力马纯电动汽车小批量生产,在北京、浙江、山东、宁夏、海南等地进行示范推广,共投放500辆纯电动汽车。近几年,我厅为一汽海马争取了9020万元专项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浙江康迪集团正在万宁市投资10亿元建设年产10万辆电动汽车。2013年,在省政府主办的长三角招商会上,浙江众泰、上海瑞华、上海凤凰等新能源汽车企业与我省有关市县签约投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零部件生产项目,其中上海凤凰在临高已建成投产,共生产电动单车1000多辆。
    三、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工作情况。2012年,海口市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超额完成1050辆新能源汽车试点目标任务,在全国25个试点城市中位居前列。在今年3月26日召开的部分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座谈会上,马凯副总理表扬了海口、深圳等推广任务完成较好的城市。2013年底,海口市列入国家新能源推广应用首批城市,3年内要完成5000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
    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目前,海口市已建成1个纯电动公交车充电及维修保养场站、安装45个充电桩,建成1个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的大型充换电站,建立6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网点,建立车辆示范运行监控系统,完成监控平台建设。南方电网海南公司还编制了全省充换电站建设规划,并已按规划在海口市建成了可满足海口现有新能源汽车需求的基础设施。海口建有CNG加气站10座,LNG加气站5座;三亚建有4座加气站。
    五、相关优惠政策。2011年,省政府出台了《海南省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暂行)》,对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领域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省财政按照中央一次性定额补助的30%再予补贴。海口市试点工作共获得国家、省市示范推广项目资助23617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贵会的建议,联合有关部门制定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的相关政策,引进和扶持一批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衷心感谢贵会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特此答复。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年6月18日
    (联系人:贾开宏,联系电话:65226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