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海府办复字[2004]49号B
对政协海南省四届二次会议
第0059号提案的答复
李学谦等两位委员:
关于《对白水塘附近肥料厂进行清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建设和环保问题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关于白水塘附近的污染问题,特别是海南农丰宝肥料厂臭气污染问题,省、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去年已多次进行处理。
海口市白水塘污泥臭气事件及周边污染问题不仅仅是环境问题,还涉及到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以及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等方面。白水塘附近地区存在众多污染源,既有白水塘垃圾填埋场等历史遗留问题,又包括手续不完善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因我省实行企业登记制存在缺陷,直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投产,而未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申报审批而造成。2004年3月17日,王路副市长率市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到白水塘现场办公。经察看现场议定,关于白水塘周边环境污染问题,市政府责成造成污染的公司近期采取措施,将污染降到最低程度,市环保局负责监督,最终解决办法是由市规划局另行选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考虑。
即使白水塘附近地区众多污染源治理达标,环境污染问题仍然存在。海口监狱等投诉单位所在的区域原为海口市白水塘生活垃圾填埋场,被填埋的垃圾在厌氧条件下,不断分解释放出甲烷(沼气)和硫化氢等有毒气体,临近垃圾填埋场的居民将会长期不同程度受到影响。特别是在静风、气压低的气象条件下,易造成大气污染物沉积不易扩散,污染加剧。近期,白水塘周围不应安排商贸、居住等建设项目。我市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考虑该因素,进一步明确白水塘片区的规划要求和建设目标。远期解决方案按城市规划的要求建设,以便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此复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66704611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省政协办公厅 市环保局 市规划局
市环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