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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鼓励民间资本组建影视专项基金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4-2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文体厅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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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民间资本组建影视专项基金的建议
致公党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鼓励民间资本组建影视专项基金”的提案(第0233号)收悉。此提案由我厅主办、省财政厅会办。经商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鼓励民间资本组建影视专项资金,提供地方贴息、税收优惠、政策指导、行业管理、跟踪服务等优惠政策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重新修订印发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省财政厅、省文化办《海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财政2008年设立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财政2011年设立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支持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实施对重点发展项目所实际发生的利息给予补贴。符合申报条件的影视产业文化贷款项目,可申请中央或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贴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精神,对文化企业发展规定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电影制片企业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转让版权取得的收入,电影发行企业取得的电影发行收入,电影放映企业在农村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我省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影视产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关于制定海南省影视剧动画产业创新发展奖励扶持政策的问题
    我省琼文财〔2012〕4号和琼财教〔2012〕1893号文件还规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绩效奖励的方式支持文化科技创新。符合申报条件的影视产业也可以申报中央或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影视剧动画产业创新发展给予奖励支持。
    三、关于设立“完片担保”机构问题
    贵委建议我省设立海南省影视产业评审委员会,由业界、学界、金融、法律和政府人员共同组成。我厅认为,这个建议非常好,符合国家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和培育社会中介机构等现行政策的要求。我们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和行业社会中介等的因素,在今后工作中为设立“完片担保”机构创造条件。
    感谢贵委对我省影视产业和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2014年6月26日
   
   
   
   
    抄送: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本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文体厅影视处张玉美,65239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