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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提高农业扶持资金使用效率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4-2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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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对政协海南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84号提案的答复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对政协海南省六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184号提案的答复

 

刘洪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业扶持资金使用效率”的提案(第0184号),经与省财政厅协商研究,我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扶持合作社,让广大农民直接受益的建议

让广大农民受益是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农户分散、组织性弱、利益不一致的特点,为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经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纽带联结作用,大力发展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央财政2006年设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从2006年安排我省的120万到20134020万,增长了32.5倍;省委省政府2010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和扶持,省财政从2011年起设立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扶持资金,每年安排3000万元。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扶持下,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巨大的发展,2013年底,我省经工商注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0480家,比2007年增加了9980家,增长近20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力度,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资金扶持方式,重点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关于对各类农业补贴进行整合的建议

当前,涉农资金管理职能交叉较为严重,各项涉农资金由不同的部门管理,我厅对口市县农业部门有农业、畜牧兽医、农机、农技、热作、农经、乡镇企业、执法大队等单位,各部门职能不同,惠农资金较为分散。涉农部门职能的调整非一朝一夕能解决,在涉农部门职能未能调整前,建议重点从以下两方面加强涉农资金的整合:

一是以资金为支点,实行“自上而下”的资金整合,在中央或省级进行资金整合,同时将财政资金整合环节提前,从预算编制环节开始资金整合,将各部门预算安排的同类性质资金捆绑成综合性的专项资金,并统一组织各市县或项目单位根据资金性质进行项目申报,避免因专项资金下达后带来的整合难度。二是以项目为支点,实行“自下而上”的资金整合,加强以县为单位进行资金整合,发挥市县财政部门在资金整合中的协调作用,在向上级部门申报各项资金时,依托本市县农业发展规划,围绕重点项目进行项目申报,从而将向上级申请的各类项目资金集中用于本市县确定的重点项目,避免各部门各自为政,项目重复或分散安排的情况出现。

三、关于多渠道筹集农业补贴资金的建议

为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近年来,农业、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发展,一是设立小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对农民小额贷款利息进行补贴,其中2014年安排5500万元,比上年增加2000万元,增长57%,减轻农民贷款压力,鼓励农民贷款。二是研究探索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贷款担保基金,通过基金的方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无抵押贷款提供担保,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贷款难问题,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贷款发展生产。三是研究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改革产业发展类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通过建立财政资金参股并适时退出的机制,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四、关于增加其他政策支出的建议

2010-2012年,我省财政支农投入316.9亿元中,143.5亿元用于农业,占44.9%80.77亿元用于水利,占25.27%22.35亿元用于扶贫,占6.99%21.3亿元用于林业,占6.66%;其他方面投入51.71亿元,占16.18%。从支农投入结构情况看,农业和水利方面的投入占绝大部分,达到70.17%。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结构,继续加大农业扶持资金的投入。   

    感谢您对农业扶持资金使用方面的关心、支持与指导。

 

                                   海南省农业厅

                                  2014年8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