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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规范海口天后宫管理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4-2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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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海口天后宫管理的建议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政协海南省六届二次会议
    第0084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关于规范海口天后宫管理的建议》(第0084号)收悉。感谢贵委对我市天后宫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中山路天后宫产权归还道教问题
    妈祖信仰发端于宋朝,后经元、明、清历代帝王的褒封,妈祖由一个地方小神逐渐上升为全国性的神祇,妈祖庙分布全国乃至世界各地。海南妈祖文化历史悠久,早在宋元时期,妈祖文化就随着闽人渡琼,流传进海南岛。妈祖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由此也引来了儒、释、道三教对妈祖信仰争相的创造和吸收。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于2009年9月30日已将中国妈祖信俗列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2013年5月23日,全国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原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朱维群在我市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做的《关于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工作》讲座中谈到妈祖和关公信俗时明确说,由于二者理论不完备,不能认为是宗教,而是民间信仰。同时,我市查阅海南地方史料,没有发现中山路天后宫属
    于道教宫观的记载,也没有证据证明中山路天后宫在历史上曾由道教人士主持或使用过,因此,不具备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海南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应归还道教的前提基础和条件。
    二、关于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本着“修旧如旧”原则,添列财政预算资金,做好海口天后宫的文物修缮和保护工作的建议
    2012年,我市核定最终的修缮经费是610.81万元,通过多方筹措的经费是401万左右,其他缺口积极争取省里支持200万元。2013年6月经市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海南献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成为天后宫的施工单位。当年9月,我市文物局同该公司签订了《天后宫修缮合同》,现天后宫已全部落架大修,力争今年完成全部修缮工作。
    三、关于中山路天后宫的合理利用问题
    2009年6月,我市骑楼街区被国家有关部门评选为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骑楼街区的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也随之提上了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该项工作力争从形态上保持和恢复骑楼街区原有的街区肌理、空间格局、尺度、风格和形态,复兴老街的商业和人文氛围。天后宫所在的中山路,正位于骑楼街区的核心保护区内,保护区的文物保护单位是骑楼街区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将予以全面清查、登记建档和重点保护、修缮。我市将以骑楼街区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修缮好天后宫古建筑,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天后宫保护管理等有关事宜,使天后宫等文物保护单位与骑楼街区一道,真正成为联谊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共有精神家园,为海口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增光添彩。
    专此回复。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黄武群,电话:6872517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市委统战部,市文化广电出版
    体育局,市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