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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坚持办好海口市元宵节焰火晚会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4-2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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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持办好海口市元霄节焰火晚会的建议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政协海南省六届二次会议
    第0083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关于坚持办好海口市元宵节焰火晚会的建议》(第0083号)收悉。感谢贵委对我市文化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元宵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民间传统习俗,元宵焰火晚会的举办为广大市民带来了欢乐祥和的节庆乐趣,同时营造了多姿多彩的节庆氛围。贵委就此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提出建议,体现了对社情民意的高度重视,我们对此表示感谢。
    二、举办焰火晚会,在发挥积极节庆文化作用的同时也有负面影响。一是加大了对环境的污染;二是有悖于中央提倡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规定;三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安全隐患方面,因观看焰火的人很多,如果燃放轨迹出现意外,突然窜入人群或渔船中,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渔船起火事故。对于企业回馈社会赞助举办焰火晚会的申请,办与不办,如何举办,我们将认真研究,仔细斟酌,合理安排,做到既要避免铺张浪费,又要将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三、我市将积极采纳贵委的建议,在开展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相关规定,同时转作风、换思路,与时俱进,打造多种娱乐样式的精神大餐,积极满足公众的节庆需求。
    专此回复。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黄武群,电话:6872517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环保
    局,市海洋渔业局,市供销合作社,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