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关于创立海南公益组织孵化园的建议 | ||
提 案 者: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14-04-17 |
承办单位答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民政厅 | 2014年7月10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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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政厅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71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创立海南公益组织孵化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的主体。近年来,我省社会组织稳步发展,在反映利益诉求、调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但由于各种原因,我省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方面能力还比较弱、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因此,社会组织的发展,需要政府采取创新举措,提供其孵化和成长平台,促进其规范、健康发展。正在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时候,你们适时提出《关于创立海南公益组织孵化园的建议》,为党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重视和加强社会组织工作,激发社会参与活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全新视角。你们提出的借鉴上海、广东等地创立社会创新孵化园的做法,筹建民间非营利性质的“海南省公益组织孵化园”的建议,为我们提供了有效的工作思路和便捷的工作方法。 由于建设“海南省公益组织孵化园”涉及到财政、发改、建设和土地等部门,在提案的推动下,我们将分别与省财政、发改、建设、土地等部门进行协商,努力在以下方面加以推进: 一、深入开展调研,确定目标任务。与省政府相关部门一起深入调研,掌握我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下一步制定建设“海南省公益组织孵化园”规划确定科学合理的目标任务。 二、制定建设规划。根据我省社会组织发展的状况和需求,规划建设规模适度、海南国际旅游岛急需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并争取将其纳入我省民政“十三五”规划加以实施。 总之,我们将通过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真正发挥其培育社会组织、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集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进专业服务的作用,并逐步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打造成我省公益窗口、实训基地,慈善平台,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衷心感谢你们对社会组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民政厅 2014年7月8日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单位:海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联 系 人:傅佳 联系电话:0898-653265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