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053号提案的答复(B)
民建海南省委员会:
你委您提出的《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创新 保障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核心功能》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所提问题和建议准确且中肯,非常感谢您对我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我省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现状
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有明确功能定位。截至目前,我省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77家,私立机构约占比约为54%,。其中海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私立机构为主,私立机构占86%;,其他市县则以公立机构为主,私立机构仅占12%。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契机,我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可以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目前,做得的比较好的工作有:一是健康教育工作基本上符合国家服务规范要求,设有健康教育场地,制作多种印刷资料、音像资料,设立宣传材料发放点和音像资料播放点,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知识咨询活动等。二是积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国家要求的70%以上。三是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合格率达78.1%,。合格率95%以上的市县有海口、临高、东方等。四是孕产妇健康管理产后访视率达75%,。其中,保亭、五指山、乐东达100%。五是高血压、慢性病患者管理率均达到70%以上。
2.2013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人次数为280万人左右,较去年增长了20余万人次,但远远低于医院的1474万诊疗人次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人次仅占全省诊疗人次的6%。在医疗服务工作效率方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14.6,高于医院的6.3。
3.2013年,我省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为0.27,低于全国1.07;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万人卫生技术人员数10.7,低于全国40.6;每万人口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编制数3.36,未达到《海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琼编办﹝2008﹞124号)标准(暂定每万人口编制人数8);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占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比例约为85%左右,在乡镇卫生院该比例为77%。
(二)问题
主要为政府投入不足、海口市私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比例过大、人员编制不足及合格全科医生短缺等问题的缺点日益凸显,难以适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日益繁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需求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员队伍不稳定、良莠不齐;二是社会办机构因房租上涨、布点不固定,影响居民就近看病;三是医疗设备配置简陋等问题。
二、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大社区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1、加大社区全科医师培养力度。2010年至2012年,共300名来自基层的医生在全省13个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接受了为期一年的培训,正在陆续注册为全科医生。2012-2013年,共培训全科医生290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925人。自2007年委托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完成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千余人,项目内容包含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全科医师师资培训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等。
2、鼓励医师进行多点执业,促进城市医院优质医务人员合理向基层流动。我厅于2010年、2012年出台了《海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对<《关于对〈海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通知》等文件,对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开展多点执业活动的范围和条件均有规定。具有正高职称的医师申请医师多点执业,采取由在各执业医疗机构的属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备案管理;具有中级和副高职称的医师申请医师多点执业,到各执业医疗机构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注册和登记。
(二)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1、在初步构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新形势下,我省把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列入医改工作重点,海口市为试点城市。海口市政府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列为“为民办实事”和“民生工程项目”来落实,保障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质,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除了把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以及城市建设规划,按照原卫生部有关妇幼保健和计免人员等配备标准进行人员配备外,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员工资福利、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公共卫生服务用房和一般诊疗费等均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补助,并积极落实硬件建设、信息化建设、强化考核工作和加强经费管理等配套措施。
2、2011年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1〕181号)。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具备资质和达到有关标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并与公立医院享受相同政策待遇。在土地方面,提出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属于非营利性的,可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属于营利性的,国土部门按照经营性用地出让的规定办理手续;在准入方面,要求各市县在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时,要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提供发展空间。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一律准予设置,属于高端医疗服务项目的,可不受限制。诊所和门诊部医疗机构均有各市县根据自身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审批。
3、目前我厅正在对《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进行修订,将积极采纳提案建议,大力发展和鼓励有资质的医生开办诊所和门诊部,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三)开展社区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试点工作
在初步构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新形势下,我厅明确提出要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健全社区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模式。今年6月,将在海口市、昌江县等市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试点工作,有关方案正在积极筹备当中。到2015年底,有望在全省逐步推广社区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模式。
该服务模式确定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签约服务主体,负责人既可是社区医生个人,也可是全科医生团队。服务对象面向所有辖区居民,要求分类指导。服务内容包含基本医疗服务、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评估、健康咨询和便民服务等基本项目。为确保签约服务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签约社区医生应获得的报酬及时足额到位,完善并落实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分配等机制。
社区医生签约服务补偿由服务补助、服务收费组成,试点市县要在补助经费分配上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倾斜,完善并落实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分配等机制,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签约社区医生应获得的报酬及时足额到位,促进签约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四)科学规划、统筹管理
1.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布局。如海口市通过制定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调整卫生资源配置,给社会力量办医留出空间。完成了琼山区四家医疗卫生机构和桂林洋医院移交市级管理的善后工作,合理调配全市医疗资源,重新对四家机构进行定位并完成了发展规划。
2.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实行统一的准入制度,与公立医疗机构的“同质化”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依法维护非公立医疗机构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3.针对海口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特点和社会办几个因房租上涨、布点不固定,影响居民就近看病的问题,我厅曾致函海口市政府,提出若干建议:一是在规划医疗机构业务用地时,应当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专项规划要求,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用地;二是在规划城市新建住宅小区时,应按照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要求,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用房;三是督促住宅小区建设开发单位同步建设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用房;四是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已设置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有工作用房,属于租赁使用的,市、区两级政府应与产权人协商,购买或签订长期使用协议,或另外选址迁移;五是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机构搬迁后的办公场所,优先考虑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享有与公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等的待遇。
(五)推进标准化建设
1.我厅推动为深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出台的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11〕151号)明确要求,要按照打造社区“15分钟服务圈”,以政府为主导,通过“巩固一批”、“调整一批”、“新建一批”、“淘汰一批”的方式调整规划布局,做到每3-10万名常住居民或1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有1家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可根据规划需要设置若干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完善服务网络。
2.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我省以创建国家示范中心建设为契机,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和社区卫生服务规范管理为手段,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示范中心建设标准,认真组织实施,以典型带动,发挥服务示范、管理示范和发展示范作用,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2011-2013年共创建2家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家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3.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我省成立了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妇幼保健院有关专家组成的省公共卫生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交叉检查工作,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断改善就医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功能。
(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管理作用。诚如所言,行业协会应从现在的变相官办向真实的自发组成转化,才能真正地反映其性质,发挥行业协会的宗旨作用。如中国社区卫生协会通过举办论坛、师资培训班等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经验交流工作发挥了一定作用,海口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自发组织成立了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协会。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计划
(一)坚持政府主导,动员部门协作,落实各项方针政策,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调整卫生经费支出结构,为社区卫生事业争取更多的财政投入和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
(二)以创建示范为契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1、保持和巩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示范作用,挖掘昌江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典型经验,推动昌江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创建中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交流学习互动工作,发挥示范中心的典型带动作用。
2、以创建示范为契机,将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卫生系统的“三好一满意”活动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有效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建立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效管理机制,以国家示范社区的标准为目标,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涵建设,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
(三)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卫生工作的指导、规范和监管。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要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式服务关系等要求。对于中央的这些要求,我们要积极探索,大胆开展试点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全科医生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起草制定出台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草稿)》,拟报省政府印发,将不断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拓宽培养途径,同时给予全科医生就业及晋升等方面更多的政策支持,为全科医生搭建良好的发展平台。
(五)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任务与目标,积极采取措施,为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六位一体”功能,使广大群众享受到更高效、更优质、更实惠、更全面、更安全的社区卫生服务,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感谢您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卫生厅
2014年6月17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厅妇社处 谢慧颖
联系电话:省卫生厅妇社处 65388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