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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提案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4-15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司法厅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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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41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海南省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贵委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从1986年开始,我省连续实施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及其决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3年7、8月间,我们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全省18个市县和省直63个部门进行了“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结果表明“六五”普法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一是坚持服务大局,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增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广泛宣传;二是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得到加强,公民的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坚持普治结合,法治创建工作得到全面开展,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四是坚持资源整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合力得到加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现就提案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问题
    我省历来重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六五”期间,我省在传统宣传模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络、短信以及富有地方特色的“临高木偶戏”、“琼剧”“儋州调声”等宣传载体,针对重点工作、民生问题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全省发展大局。深入学习宣传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航天城”、“西环高铁”等重大建设项目及“博鳌年会”等专项治理活动,广泛开展了有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治安管理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公民依法维权,依法化解矛盾。
    二是坚持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如组织开展的“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被省委省政府列为2014为民办实事事项,上半年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451件,法律援助案件年增长率保持在15%左右;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上半年累计办理人民调解案件11731件,调解成功11440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积极协调法院系统,将巡回审判、模拟法庭等形式的普法教育形式常态化,各级人民法院有序深入案件发生地的乡村进行审判,广大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宣传教育。
    四是积极探索富有海南地方特色的普法宣传节目,先后涌现出“临高木偶戏”、“琼剧”“儋州调声”等具有当地特色的普法节目。
    五是积极协调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社会效果。海口市司法局的“法治海口”微信公众号、法治动漫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关于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普法工作的问题
    根据我省的普法规划,每个时期都对不同的普法对象进行重点分类。如《海南省“六五”普法规划》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列为重点对象,其中领导干部是重中之重。同时,我们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还联合省教育厅、省团委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施意见》,突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在不同阶段选择不同的普法专题和宣传载体,推动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以农民为重点,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巩固“五五”普法成效。“五五”普法期间,我们探索建立了“五个一”农村普法工作机制,即全省124万多家农户每户赠发一本法律手册,每个村委会配备一名法律顾问、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成立一个调解委员会,建立一条“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得到了全国普法办的肯定和推广。2007年12月4日,省委常委肖若海同志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全面介绍了我们的经验作法,中央电视台、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等省内外媒体先后进行了深度报道。为巩固“五五”普法成效,2011、2012年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与民政厅组织联合组织开展系列农村普法宣传活动和和农村“两委”干部学法培训工作,巩固完善农村普法“五个一”长效机制。
    二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2012年组织开展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海南”大学习、大讨论主题活动和主题征文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在全省18个市县开展法治专题巡回宣讲近60场次,听课人数达3万多人次。
    三是以青少年为重点,2013、2014年组织开展“为了明天——法治文艺进校园”巡演活动,先后深入我省除三沙市外的18个市县、洋浦开发区和18所省属中等学校巡演了110场,全省将近20万名学生观看了演出(约占全省中等学校68.6万名在校生总数的29%)。通过艺术熏陶,寓教于乐,把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实、做强,巡演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司法部部长吴爱英、省委书记罗保铭、省长蒋定之等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受到了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凤凰网等多家媒体的广泛关注,报刊、广播、网络报道累计100多条,电视报道累计2个多小时。4月15日和18日,央视新闻频道和《新闻联播》栏目先后对我省组织开展的法治文艺进校园活动情况进行了报道。此外,我厅还联合凤凰网海南站组织全省20多万名学生观众,开展《“为了明天”法治文艺演出观后感》征文活动,进一步深化青少年学生对法治建设的思考和感悟。
    四是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系列专题活动。在全省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了“打造平安海南、建设法治海南”、“公正司法为人民”等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建设平安海南、法治海南,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开通“干部在线法律学习网页”,积极打造法治教育平台,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纪检(监察)、法院、公安、工商、国税、海关等执法等部门,积极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发挥部门职能优势,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民政、农业、国土、科技、林业、旅游等部门行业,深入学习宣传土地征用、环境保护、科技进步、旅游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了部门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普法基础性工作的问题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从“一五”到“六五”,不断建立、加强和完善机制体制建设,大力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
    一是不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从一五开始就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负责全省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工作。“六五”期间,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更名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把成员单位从21个增加到37个,并于2012年制定了《海南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试行)》和《海南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各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2013年7月30日,省人大通过《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化建设轨道,对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推进依法建省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加强《海南普法网》、《农村法制》广播节目、电视普法栏目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三亚市开通了“律师帮你忙”、“法规解读”等电视普法栏目,举办首届三亚市法治书画作品展,为建设法治三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海口、琼海、定安、保亭、昌江等市县建设了一批法治长廊、户外法治公益广告牌和电子广告屏幕等普法园地,推动了当地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三是加强普法队伍骨干力量建设。2012年4月,成立了由我省高等院校法律专家学者、优秀执业律师和省直有关部门法制、司法工作者等48名成员组成的海南省普法讲师团,负责全省法制宣讲工作。同年6月,制定《海南省兼职法制副校长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兼职法制副校长管理工作,为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是根据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明确普法专项经费保障标准为每年人均不低于0.3元。海口、儋州、万宁、保亭等市县都达到每年人均0.5元以上,昌江县达到每年人均1元。各部门、各行业(系统)也相应作出普法专项经费安排,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关于进一步抓好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普法规划及决议确定的任务顺利完成的问题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职能作用,主动协调人大、政协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部门,加强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督查,为普法规划及决议的顺利实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13年8月,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按照“六五”普法规划中关于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的规定要求,对全省18个市县和省直63个部门进行了“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并对海口、三亚和李启雄、陈泽婉等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各市县、各部门也根据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相应地开展了检查督导、评先表彰工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离不开各部门、各行业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但诚如提案所言,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足,距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当前,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除了贵委在提案中指出的问题在个别地方和部门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外,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与推进法治海南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二是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三是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瓶颈突出。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听取和采纳各方意见和建议,锐意进取,求实创新,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化解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扎实开展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谱写法治中国海南篇章作出不懈努力。
    再次感谢贵委对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贵委能够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谢谢!
   
   
    海南省司法厅
    2014年8月18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郭光星
    联系电话:6591599365915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