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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动态调整华侨补贴的提案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4-15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外办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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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态调整华侨补贴的提案
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026号提案的答复(C)
   
    周敬民委员:
    你在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动态调整华侨补贴的提案》收悉。经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1775元,不少归侨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标准远高于此,一些享受归侨退休职工补贴人员的月基本养老金已达3000多元。另外,归侨退休职工的收入水平高低不一,并非“城乡低收入群体”,不适用国家和本省关于“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政策,不属于该联动机制保障对象。目前我省对归侨退休职工生活补贴(我省目前尚无对提案所提的“华侨”进行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发放范围和条件较宽泛,保障标准上限已远高于一般企业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已连续10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尤其是近几年来,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整体水平年均以约10%的幅度提高,明显高于当期消费者价格指数上涨幅度,归侨退休职工与其他退休人员同样享受到了政策照顾。
    综上所述,虽然物价上涨对我省归侨退休职工的生活的确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归侨退休职工生活补贴标准目前不宜再次进行调整。
    此复。
   
    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4年7月7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陈红
    联系电话:0898-65327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