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案  由: 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建设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4-04-0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4年7月23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建设的建议
海南省教育厅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001号提案的答复
    (复文分类:B)
   
    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食堂建设及设备购置投入力度
    2010-2013年,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以下简称薄改计划),实施内容涵盖学校食堂建设及设备购置,共投入食堂建设资金14923万元,计划建设食堂 107栋,建设面积66220平方米,购置设备1289万元,截至2014年4月,已开工项目97栋,开工面积53800平方米,完工项目56栋,完工面积26020平方米。2014-2018年,我省继续实施薄改计划,各市县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于存在就餐难、食堂设备不全及老旧食堂设备达到资产报废处理的,均可申报食堂建设及设备购置计划。
    学生食堂项目的建设,缓解了学校供餐不足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学生校外用餐现象,改善了农村学校就餐条件,为我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提供了充分的硬件条件。
    二、加大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力度
    学校食品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以食为先”,学校“食品安全无小事,保障安全是大事”,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无数家庭的和谐幸福,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关系幸福海南建设的一件大事。近年来,我省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着重从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制度。我省出台并执行《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海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改造及卫生管理规范》、《海南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与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制度,2013年省教育厅联合省食药监局出台《海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从食堂管理、食堂布局与设施、从业人员、食品采购、食品加工、食品贮存、食品供应、食品留样、清洁消毒、应急处置、示范建设、监督检查等12个方面,为我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也相应制定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且制度均上墙。从制度上保证食物从采购到餐桌等各个环节规范操作。
    二是切实加强日常监管检查。我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校长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并将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做为重要内容列入《省人民政府府对县级人民政府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体系》、《海南省教育厅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海南省大中专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此外,每年春秋季开学初期,我厅联合省食药监局对学校食堂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我省每年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和“学校安全教育月”等活动日举办宣传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出台的《海南省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和《全省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知》精神,通过举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班、表彰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举办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启动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氛围,促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四是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建设。省教育厅联合省食药监局出台《海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个市县(区)每年评选出1~2家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省学校食堂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海南省教育厅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