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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早日在全国率先完成我省与全国其它省市和重点地区异地就医结算全面合作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3-04-1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人社厅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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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早日在全国率先完成我省与全国其它省市和重点地区异地就医结算全面合作的建议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49号提案的答复
    曾宪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早日在全国率先完成我省与全国其它省市和重点地区异地就医结算全面合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共中央、国务院2009年下发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将异地就医结算列为医改的主要内容之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据此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规划,即在各省市实现医疗保险地级统筹,缩小医疗保险政策差异之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统一建设省级异地就医全国联网结算平台,最终实现全国异地就医信息系统联网、异地就医信息实现翻译和数据交换,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在国家最终实现异地就医网上实时结算之前,为满足人员流动较为频繁的省区间异地就医的需求,有条件且有意愿的省区可先行签署合作协议,采取委托对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方式,方便参保人异地就医。
    2009年以来,为配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我厅和省社保局多次与全国各省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就开展异地就医结算合作进行磋商交流。专门成立了异地就医结算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截至目前,已与14个省市21个统筹地区签订了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开展异地就医实时结算工作。
    当前,由于国家尚未统一启动跨省区的异地就医实时结算工作,省区间开展异地就医实时结算合作属于双方自发行为,双方均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特别是因地区间医保政策差异较大,再加上信息网络建设等因素的制约,在短时间内难以加速推进。我们将继续与尚未开展合作的省市积极协商,谋求继续扩大异地就医实时结算范围。
    感谢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13年6月9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二处,蓝鹏,0898-65200905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