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灵刚委员:
您在省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海洋休闲渔业旅游的建议》收悉。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非常全面,也很有可操作性。
现根据我厅职能,结合我省实际,对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发海洋休闲渔业要有科学性和统筹规划的问题。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对休闲渔业的发展非常重视,我厅也于2012年6月制定并发布实施《海南省休闲渔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规划提出了“十二五”和“十三五”休闲渔业的发展目标,并就重点任务与规划布局提出了要求,另外还在全省遴选出12个重点项目作为我省未来几年重点支持的休闲渔业发展项目,我们相信,随着这些项目的逐步实施,我省海洋休闲渔业将会出现健康发展的新形势。
二、关于以市场为导向开展休闲渔业开发和经营问题。我厅积极鼓励休闲渔业项目和经营者开展对外合作,并利用国外先进经营理念开展休闲渔业项目的开发和经营。同时我们还积极鼓励企业参与市场行为,努力实现由政府引导向企业积极参与、自主开发与发展模式的转变。
三、关于探索海洋休闲渔业新模式问题。我们认为,休闲渔业的发展应该是一个市场行为,政府应该做的是完善规定,做好相关法规的制定,扫除休闲渔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以实际行动支持海洋休闲渔业的发展。对于市场上出现的休闲渔业经营新模式,我们将认真研究并予以引导和宣传。
四、关于创办海钓基地问题。海钓产业是一个高端的海洋休闲渔业旅游项目,被称为海上高尔夫,发展前景巨大。目前,我省已经成立了海钓协会,对我省海钓事业的发展正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我厅也将在规划的范围内选取一定的地方支持海钓基地的建设。
去年,我省海钓协会改造了两艘渔船作为海钓船,并已经开始运行。目前海钓基地建设主要是海上安全的保障问题。另外由于条条管理的矛盾,海钓事业的发展也存在着一些制度上的障碍,比如交通部门对出海人数的限制、渔船改造之后有关柴油补贴的政策落实等问题都制约着海钓产业的发展。
五、关于加大财政投入问题。我厅在《海南省休闲渔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提出了一系列财政金融的支持政策,包括设立休闲渔业发展引导资金、适当的税收优惠以及其他的休闲渔业扶持政策等。我们也将和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希望这些政策能够尽快落地实施,在政策上对休闲渔业进行实质性的支持。
随答复我们附上我厅编制的《海南省休闲渔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请您提出宝贵意见。
多谢您对我省海洋与渔业事业的支持,希望您能提出更多的建议和意见,以提升我们的工作质量。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