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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充分发挥佛教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中民间外交的积极作用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3-04-1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民宗委
201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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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挥佛教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中民间外交的积极作用的建议

   
    关于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28号提案的答复(B)
   
    释印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佛教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中民间外交的积极作用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政府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提案对国际旅游岛建设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提案内容,我委经过认真讨论研究,现答复如下:
    第一,在《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我委将积极支持和鼓励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开展与周边国家和地区进行的佛教友好交流活动。
    第二,关于海南省佛教协会和三亚南山寺联合举办第十六次中韩日佛教友好交流会议事宜。已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复,“原则上同意海南省佛教协会申请在三亚举办第十六次中韩日佛教友好交流会议。此会议尚需报国务院审批,因此请速报会议议题、日程安排及出席人员名单等方案”。建议省佛教协会和南山寺尽快报送会议方案,我委将给予大力协助。
    第三,关于发挥景区各部门的主观能动作用,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问题。此事涉及南山景区多个部门,建议向南山管委会请示,由南山管委会统一协调。
    第四,关于加快三亚南山文化旅游景区内尼泊尔会馆、海南佛教学院、国际会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建立一个常态性的“东南亚佛教论坛”等问题。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规定,这些事项已超出我委审批权限,请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我委将依法审核并报省政府、国家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3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省民宗委宗教处 彭桂荣(65332437)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