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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在海南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3-04-1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工信厅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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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415号提案的答复(B)
尊敬的黄志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海南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建议》提案收悉。该提案的内容符合“国际旅游岛”建设和“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也是我省大力推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这几年来,我厅联合有关单位已经就您提案中的建议做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问题。自2010年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海口市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以来,我们通过召开新能源汽车大会、新能源汽车试乘试驾活动、网络专题、公交广告、媒体专栏(刊)等形式,提高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今年1月由省政府和全球新能源汽车大会官方机构共同主办的第三届全球新能源汽车大会在博鳌成功举办,参会人员600人,参会企业240家,王路副省长到会并致开幕辞。大会配套“我为电车狂:新能源汽车嘉年华”试乘试驾活动也同期在海口举行,有9家企业,10款车型,29辆新能源汽车用于试乘试驾,3天时间参加试乘试驾的海口市民达2000多人次。大会及活动受到新华社、新浪网、搜狐网、凤凰网、央视5套等国内外20多家媒体关注,进行了9场媒体专访。大会及活动对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目前,浙江康迪集团已在万宁市投资10亿元建设年产10万辆电动汽车项目。浙江众泰、上海瑞华等新能源汽车企业已来我省多次考察,有意在我省投资新能源汽车产业。下一步,我们将争取第四届全球新能源汽车大会继续在我省举办,进一步扩大我省影响力。
    二、关于采取试点推广问题。在省市及有关部门的共同推动下,海口市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完成了1050辆新能源汽车试点目标任务,在全国25个试点城市中位居前列。海口市已投放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主要集中在公共交通及出租领域,占70%。海南省财政厅、科技厅、工信厅、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上报国家关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总结验收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已建议国家将三亚市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下一步,我们将跟踪落实这项工作,并继续以公用领域为突破口,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的发展。
    三、关于出台优惠政策问题。2011年,省政府出台了《海南省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暂行)》,对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领域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省财政按照中央一次性定额补助的30%再予补贴。海口市试点工作共获得国家、省市示范推广项目资助23617万元。下一步,我们争取国家将海南新能源汽车发展纳入国家节能减排综合试验区范畴,给予政策支持,并与有关单位研究探索出符合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商业模式、以油补电模式等,解决制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所面临价格高的问题。
    四、关于建设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问题。目前,海口市已建成1个纯电动公交车充电及维修保养场站、安装45个充电桩,建成1个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的大型充换电站,建立6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网点,建立车辆示范运行监控系统,完成监控平台建设。今年再建设1个大型充换电站、2个纯电动汽车充电站,用于纯电动汽车租赁业务。到今年底,我省配套设施已满足现有新能源汽车需求。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情况,在高速公路、市县建设充换电站等设施。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特此答复。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3年6月5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苗建平 电话:65226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