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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能源生产经营机构节能工作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3-04-1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工信厅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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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能源生产经营机构节能工作的建议
关于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394号提案的答复(B)
   
    九三学社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能源生产经营机构节能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经我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能源生产经营机构是能源供给方,也是能源消耗方,加强其节能管理,提高能源供给效率,有利于从源头上实现节约能源,有利于引导用能单位节约使用能源,推进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二、关于对能源生产经营机构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问题。《海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已明确,将主要能源生产经营机构(现有主力电厂和电网公司)纳入“十二五”期间重点用能单位,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
    三、关于取消用户侧建设开户门槛问题。经核实,海南电网公司一直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电价收取电费,不存在设定能源用户侧建设开户门槛。此外,个别客户不按实际需求报装大容量变压器,导致大马拉小车的问题十分突出,挤占了社会电力资源,能源浪费较大。
    四、关于统筹建设高效节能变电设施设备问题。变电设施设备是主要耗电装置,但由于更新速度较慢,其变电能耗较高。通过淘汰落后、能效低的变电设备,将有利于提高变电效率,节约电能。目前国家已开始实施补贴制度,逐步淘汰低效机电设备和推广使用高效机电产品,我省也初步考虑对落后机电产品的淘汰进行财政补贴,推动高效机电设备的使用。
    五、关于建立能源生产经营信息基础库问题。其难点在于企业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因为不同企业的能耗品种、计量手段有很大的差异性,对能源消耗数据的在线采集技术尚待突破,还需要完善信息手段才能实现。对此,我省《海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已明确,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配备计量器具,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列为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工作措施,推进企业能源信息平台建设。
    六、关于加快配合推动冰蓄冷项目建设问题。《海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明确,“十二五”期间将我省建设成为蓄能型集中供冷示范省,到2015年全省争取建成15-20个冰蓄冷或其他蓄能型集中供冷站,实现转移20万千瓦左右电网峰值负荷的阶段性目标。这个目标的实现,对推动用电负荷移峰填谷、有序有电、节约用电将产生积极影响。目前,我们正积极联系能源生产经营机构和相关部门,着手制定《海南省蓄能型集中供冷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通过把建设蓄能型集中供冷纳入建设规划、实行更大差别的峰谷电价及其他优惠电价政策、建筑面积达到一定数量的建筑强制使用蓄能型集中供冷等措施,大力推广蓄能型集中供冷,努力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感谢贵委对节能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3年5月31日
    (联系人:省工信厅节能处黄福胜,联系电话:65239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