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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工作的建议》省妇联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2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人社厅
200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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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省妇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吸纳妇联为再就业工作领导机构成员问题。目前,我省就业与再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我省的就业与再就业工作,成立了由人事劳动、工商、统计等十三家单位组成的“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这为做好我省的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项就业再就业工作制度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就业与再就业工作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的、持久的系统工程,它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特别是要做好下岗失业妇女的再就业工作,更离不开妇联的支持和帮助。因此,为了更好地做好下岗失业妇女的再就业工作,在“十五”期间完成“三个一万”的再就业工作目标,我们将向省政府建议吸纳妇联为再就业工作领导机构成员。
    二、关于希望各级政府拨给妇联再就业专项工作经费问题,建议贵单位向财政部门反映,我们也将把贵单位的建议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
    感谢贵单位对我们的工作提出的建议,请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的就业与再就业工作。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黎明
    电 话:6534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