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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海南农业企业品牌建设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3-04-0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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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海南农业企业品牌建设的建议

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党派团体第0129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海南省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海南农业品牌建设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贵单位对海南农业品牌建设工作的高度关注,正是在我省社会各界的高度关心和支持下,我省的农业品牌建设才有了长足的进步。现就提案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我省农业品牌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建设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科技带动、质量第一”的原则,以冬季瓜菜、热带水果、畜牧、水产等产业为基础,引导和扶持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市场化运作,着力培育、整合、保护和经营农业品牌,进一步推动全省农业品牌创建和发展步伐。主要成效有:

    一是农业“三品一标”持续发展。截至2012,我省“三品”认证产品523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353个,绿色食品25个,有机产品138个)。全省涌现出文昌鸡、定安黑猪、白沙绿茶等一批省内外知名品牌,海南香蕉等3个农产品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文昌鸡、琼中绿橙等37个农产品被评为海南省名牌农产品。文昌鸡、白沙绿茶、澄迈苦丁茶、琼中绿橙等7个农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二是农产品注册商标数明显增加。实施商标富农战略,2012年,我省注册的农产品商标有778件。累计注册的农产品商标有2867件,涉农商标数量3308件,二者约占全省注册商标总量的24.5%。其中涉农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有椰树、春光等7,省级著名商标78个。澄迈县注册的农产品和涉农商标近431个,荣获全国唯一的“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殊荣。

三是部分龙头企业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高。2012,我省农业龙头企业198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7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81家,通过GAP认证的龙头企业6家。涌现出“椰树”、“罗牛山”、“春光”等一批品牌龙头企业。“椰树”牌椰汁成为国宴饮料,在椰汁市场占有率达40%,几乎是一枝独秀。海南芒果销售产值占全国产值近50%,居全国第一,罗非鱼出口量居全国第二。乐东万钟公司的尖峰牌香蕉远销日本、俄罗斯。

四是农业标准化水平提高。全省现有农业地方标准196项,累计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83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区67个,省级示范区16个;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703个;创建热作标准园143个,其中国家级标准园45个,省级标准园98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面积分别为60万亩、12万亩和9092亩。乐东县被认定为第一批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县,屯昌县成为国家级枫木苦瓜标准化生产区,澄迈县建立农产品溯源智能卡制度,覆盖60%以上的果菜产品。

    二、我省农业品牌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创品牌意识淡薄,品牌数量少。我省多数农业经营者较为缺乏市场观念和品牌意识,全省注册农产品商标总量占全国不到一个百分点,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农业“三品”数量在全国的比重都比较低。  

二是部分品牌存在“一品多牌”“有品无牌”的现象。海南多数农产品无自己的品牌,龙头企业带动较弱,或一种产品多个品牌竞争,整体实力不强。如文昌鸡就有“榕籽”、“龙泉”、“谭牛”等品牌,诸侯割剧,各自为政,影响品牌提升。芒果产量虽然占全国产量44%,位居第一,但缺乏统一叫响的品牌。

三是农产品品牌研发创新潜力不足。我省现有品牌农产品多以提供初级产品或半成品为主,科技含量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如海南胡椒产量占全国的97.7%,但多以提供颗粒为主,胡椒碱等深加工滞后。曾经风光一时的“椰风”、“恒泰”芒果等品牌平均寿命不足4年。

四是品牌运作水平不高。在品牌营销方面,海南多数农业企业规模较小,宣传投入资金不到销售收入的10%,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少,品牌知名度难以提高。在品牌运作方面,存在重申报评选、轻管理培育的现象,缺乏高水平的品牌管理人才,运作工作缺乏长期系统的策划、宣传、管理工作。

三、下一步加强农业品牌建设的措施

贵单位在提案中对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工作提出很好的建议,现逐条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要大力扶持海南农产品品牌建设。

今年,我省围绕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制定海南品牌农业发展规划,分层次、分年度、有计划地培育我省农业品牌。并正在组织起草并争取今年9月份出台扶持品牌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2Ol3年起,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农业名牌产品”、“海南省著名商标”、“海南省名牌产品”、“海南省农业名牌产品”的企业,我省将在以下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重点支持:相关农业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农业企业技术创新、职业培训;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品牌企业。

(二)关于推进标准化生产,夯实品牌基础。

目前,我厅已协调有关部门共同以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推广应用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广泛采用国际和国内先进标准,制定完善优势产业主推品种的地方标准,做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有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监管要求,结合优势农产品布局,以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建成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成完善省、市()两级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关于扶持品牌经营主体,提升品牌竞争力。

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行业协会是农产品品牌培育、经营的主体。着力采取多种形式、多种办法,培育发展一批农产品流通主体,促进农产品的销售是我厅扶持品牌经营主体,提升品牌竞争力重要举措。今年,我厅重点培育扶持产地及销地等有较强生产开发加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流通企业,抱团成立海南品牌农产品产销联盟等品牌营销合作组织。围绕优势主导产业、产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引导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的培训力度,提高流通主体的整体经营水平。

(三)关于培育农业品牌,推进品牌集群。

近年来,我厅按照“统一规范、简便快捷”的原则,已经把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作为农产品品牌培育的基础性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根据国内外通行规则和市场需求,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加快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四)关于强化品牌营销,营造创品牌氛围。

1998年开始,我省依托海南冬交会这一国际性盛会金字招牌,加强品牌农产品产销对接和推介。今年以来,我厅根据国内区域性消费特点和市场需求差异,优先打造北京、上海、沈阳等农产品主要目标市场设立各类品牌农产品直销配送中心、农产品专业市场、农产品精品专营店,并逐步辐射至全国的大、中城市,建立集散分销渠道,形成配送灵活、长期稳定的营销网络。同时,加强农产品出口市场研究,积极开拓东亚、东南亚、远东及港澳台等国外境外市场,加快外向型农业发展,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五)关于建立农业品牌激励机制。

2013年起,协调省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产品品牌建设中的培育和保护工作,奖励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和做出重大贡献的先进集体(单位、企业)及个人。其中: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农业名牌产品”、“海南省著名商标”、“海南省名牌产品”、“海南省农业名牌产品”的企业,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在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资金中设立“一社一标”专项资金,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商标注册一次性奖励。

 

 

                                    海南省农业厅

                                  2013年7月18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张海龙,65332965

抄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