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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大力促进海南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3-04-0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工信厅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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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促进海南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117号提案的答复(A)
   
    民建海南省委员会: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大力促进海南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第011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的问题
    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中小微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始终将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做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来抓,推动出台一系列政策,不断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几年来我省先后推出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多项法规规章及《海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中小企业成长性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政策》、《海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海南省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意见》、《海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20余部规范性法文件,从加强政策及资金支持、营造有序金融市场环境、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多角度对中小微型企业加以支持,帮助中小微企业减轻税费、融资成本等负担,缓解资金、用工、用地等难题,有效地促进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此外,省内多个市县也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措施,比如海口市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三亚市的《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从多个渠道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促进其健康发展。
    二、关于缓解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为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题,有关部门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力度。一是推动商业银行设立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部门,农行省分行、建行省分行、交行省分行、光大银行海口分行等金融机构都成立了小微企业信贷部,专门负责小微企业融资。二是鼓励新设为小微企业服务的新型金融机构,2012年末,我省共设立9家村镇银行、3家资金互助社,注册资本2.29亿元,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金额76.03亿元,成立小额贷款公司28家,累计发放贷款60.24亿元。三是开展多期“政银担企”对接活动,针对不同行业特色,分不同产业园区、企业集聚区版块组织多期银行、担保机构、企业三方交流会,促进银企保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合作。四是鼓励金融机构专门研发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五是鼓励小微企业利用直接融资工具,引导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对初创期的小微企业进行投资等。在多方努力下,全省中小微企业信贷量持续增长,2012年,全省中小企业累计贷款余额1708.1亿,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58.3%,同比增长64.4%,其中新增中小企业贷款382.5亿元,达到全部新增企业贷款的69.9%,同比增长17.8%。
    三、关于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奖补扶持力度的问题
    为了帮助中小微企业摆脱资金难题,我省于2009年起设立了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以“三个一点”的方式对银行、担保机构和企业给予奖补(即按当年实际发生信用担保贷款额对中小企业给予1%贴息、对担保机构给予1%风险补偿、对与担保机构合作的银行金融机构给予1%奖励),鼓励和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5年来,省财政共安排该资金2.25亿元,至2013年上半年累计撬动省内12家银行、19家担保机构为1882家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92.34亿元,其中,新增担保贷款从2008年的5.04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25.97亿元,净增长达5倍多。该政策杠杆效应的发挥大大激发了银行、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积极性,使我省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此外,在改善小微企业融资困境、解决资金难题等方面,海口、三亚等市县也专门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地方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及项目建设。
    四、关于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问题
    我省从2010年4月起正式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至2012年末,已批设28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27.9亿元,累计发放贷款60.24亿元,其中,2012年累计发放贷款35.21亿元,占同期全省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额的9.2%,多年来累计有3200多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得到了小额贷款支持。在我省小贷公司发展过程中,为规范管理,有效防范社会性风险,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监管措施,一方面制定《海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考核管理评价办法》,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奖惩措施,引导规范小贷公司经营行为;二是推行全省统一的小贷公司业务管理系统和动态监测系统,强化对小贷公司的非现场监测;三是加强小贷公司开户银行管理与监测,严格执行唯一开户行制度,通过开户银行加强对小贷公司资金流向监测,以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督导整改;四是加强现场抽查,督促少数经营不规范的小贷公司整改到位。在严格有效的监管下,我省小额贷款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各家小额贷款公司均严格遵守央行现行利率规定,没有一笔贷款利率超过当期同档次人民币基准利率的四倍,2012年加权平均利率为20.37%,是1年期基准贷款利率(6%)的3.39倍,与2011年相比,2012年利率波动更为平稳,近年来,我省小额贷款行业的发展,显著拉低了我省整体民间借贷的利率水平,为缓解我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降低其融资成本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关于促进小微企业集聚发展的问题
    在工业发展进程中,我省历来重视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发展。围绕海南特色资源开发和大企业、大项目,依托区位、环境和资源优势,积极引导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大项目加强协作配套,集聚发展。通过鼓励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采取改造利用现有厂房、建设标准厂房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对符合条件的产业集群内创业期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技术、物流、信息等服务平台等。经过多年的发展,我省中小微企业由早期的分散粗放型逐步向规模集约化转变,初步形成了以海马汽车为基础的汽车制造及配件产业集聚,以海口药谷为依托的医药产业集聚,以生态软件园为载体的软件和电子信息制造业产业集聚,以春光、南国为代表的椰子加工产业集聚,以翔泰、通威等为代表的罗非鱼、南美对虾等水(海)产品加工出口产业集聚等。中小微企业的集聚发展,壮大了县域经济,推动了城镇化发展,成为地方财政增收和居民增收的重要保障。
    中小微企业量大面广,中小微企业工作是一项全面而繁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促进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从落实扶持政策,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创业创新,提高内生动力;提升公共服务,改善发展环境等方面着手,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整合社会资源,共同服务我省中小微企业,努力助力我省中小微企业健康成长。同时,也希望得到贵委的继续关注与支持!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3年7月31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蔡胤彦,电话:65357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