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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我省乡镇或区域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3-04-0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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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省乡镇或区域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

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091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海南省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省乡镇或区域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建设。

经省农业厅积极协调沟通,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于201352日印发了《关于调整乡镇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琼编办[2013]76号)(下面简称《通知》),在《通知》中,明确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机构规格和隶属关系,设置内设机构,落实法人主体地位。

(一)明确机构规格和隶属关系。明确了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行政上隶属于乡镇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市县相关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合理设置内设机构。《通知》规定,市县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给乡镇事业单位设置内设机构,内设机构不定级别。其中,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一般设置五个工作站,其中包括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三)落实法人主体地位。《通知》规定,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为具有公益性、独立履行职能的事业单位法人,应明确其法人主体地位,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二、加强基层农技服务人员的培养和人才引入。

()加强基层农技服务人员培训。省农业厅根据各市县又是产业和主导产品,制定年度基层农技指导员计划, 2012年培训18个市县基层农技指导员1665人,其中瓜菜专业638人、水稻专业280人、畜牧专业182人、热带水果专业270人、桑蚕专业35人、养蜂专业10人、橡胶专业171人、甘蔗专业30人,农机专业专业19人。2013年计划培训各市县基层农技服务人员1800名。

(二)加大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力度。20112013年,省农业厅连续3年面向全国招聘农业专业人才,3年共招录专业技术人员87名大学本科以上专业人才,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25名,博士研究生学历12名,充实省直农技部门和东方、三亚、乐东、陵水、白沙、定安、文昌、儋州等8个市县基层农业技术人才队伍。

                                 

 

 

201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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