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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改善海南省科普工作落后局面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3-04-0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科技厅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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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善海南省科普工作落后局面的建议
民进海南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改善海南省科普工作落后局面的建议”(第0075号)收悉。经我厅认真研究并结合协办单位意见,现就建议意见答复如下:
    民进海南省委通过开展调研,深入分析了我省科普教育的现状和不足,对加强海南科普工作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建议意见,我厅和有关部门将在科普工作中充分采纳和借鉴,努力开创科普工作新局面。
    一、关于调整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和海南省教育厅机构设置
    2009年省政府机构改革时,省科学技术厅、省教育厅已经明确相关处室负责科普工作。根据中央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精神,目前不宜改变各厅编制,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将内部统筹,增派人力,整合资源,确实加强科普工作。
    二、关于加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发展投入
    据我省2006年以来财政决算统计数据,省级财政安排的科学技术支出中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总和已从2006年的5,826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21,711万元,年均增长24.5%。今后,省财政将根据财力状况,努力加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发展财政支持力度,以提高我省R&D经费投入水平。
    三、关于加大科普投入
    据我省2006年以来财政决算统计数据反映,省财政安排的“科学技术普及”已从2006年的462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1,138万元,年均增长16.2% 。今后,省财政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的有关要求,加大省级财政科普经费投入,逐步提高全省科普经费投入水平。
    目前,省财政已在省科技厅部门预算中安排了省级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专项配套资金,对包括科普基础设施在内的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予以支持;在省科技厅部门预算安排的专项业务经费中,对经认定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专业科技馆予以年度运行费用补助。下一步我厅和省财政厅将积极整合各类科普经费,争取设立科普专项资金,用于规划建设一批科普场馆,支持科普资源制作,组织大型科普活动,开展科普理论研究,加大科普宣传工作力度等方面。
    四、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改变既往科技活动不热、凑人数的状况
    2005年以来,我省充分利用了科技活动月平台,根据社会各界和社会公众多样化的科普需求,组织开展了以科普论坛、科普培训、科普次咨询、科普展教、科普竞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大型的群众性科普活动,已成为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提高科学素质的重要平台。据统计,2012年科技活动月共开展活动903多项,参与单位700多个,参加人员7万多人次,提供科技咨询40万多人次,培训农民和科技人员19万多人次,田间技术指导15万多人次;免费义诊体检32万多人次,受益人数200多万,取得了良好效果。
    今后,我厅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公众多样化的需求,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类科技载体创新工作方式、活动方式和设计上要推陈出新,办出特色,紧站需求,灵活多样,吸引广大群众参加,特别是吸引大、中小学甚至幼儿到科普活动中来,确保科技活动月取得成效。
    五、关于建设科普示范基地
    2007年,省科技厅创新工作思路,提出引导社会资金广泛参与模式,建设省级专业科技馆。经过省科技厅的精心策划和不懈努力,至今已建成了包括信息、生命、南药、生物多样性、热带雨林、热带兰花和玫瑰等14个专业科技馆,4家科普基地,填补了我省专业科技馆的空白。今后,按照海南省专业科技馆和科普基地发展要求,每年增建2至3家专业科技馆1家科普教育基地,到2015年我省专业科技馆达到17家,科普基地6家,并力争2020年新建专业科技馆达到21家,科普教育基地11家。
    六、关于建立海南省科普教育培训中心
    科普教育事业关系着一个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属于公益事业,应当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省编办将在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方面认真研究,为省编委提出具体意见给予支持。
    七、关于推行教育科普工作,切实改善应试教育
    (一)关于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督查落实,严禁中学阶段设置文、理科,全面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
    中学阶段设置文、理科是由教育部制定并颁行全国,调整中学文理科设置须由教育部出台新规定方可执行,我省无权擅自取消中学文、理科设置。从客观上看,中学设置文理科不会影响科普教育,全面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与取消文理科也没有直接的联系。
    (二)关于全省各大、中小学校把科普教育工作列入常态化的教育体系,设置专门主管科普工作的处、科、室,领导和组织科普教育工作
    大、中小学校要开展的专题教育很多,不宜开展一项专题教育就设置一个专门的处、科、室。省教育厅将积极引导大、中小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内部机构设置,确保科普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关于组织力量编写适合各年龄段学生的科普教材。在全省各大、中小学均设置科普教育课程,每周最少有2个学时的科普教育课程。
    课程设置是根据国家课程标准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新课程改革以来,省教育厅出台了新课程实施方案,增加了科技教育课程内容,如每周安排综合实践活动课就包含了科技活动的内容。近年来,省教育厅和省科协就科普教育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常年举办的科技创新大赛、科普小先生等主题活动,最近组织海南省“大手拉小手--科普报告海南行”活动,邀请国家级专家做科普讲座,推动科技馆进校园活动,推动中小学科技教育的普及。
    (四)关于每学期最少组织学生参加1次大型户外科普活动,观看1次科普电影
    近年来,省教育厅和省科协积极开展科普教育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大型户外科普活动,观看1次科普电影,这项活动只是涵盖县、市(区)部分中小学生。今后省教育厅将加大组织力度,扩大覆盖面,继续抓好这方面的工作。
    (五)关于全省各大、中小学校必须聘请社会科技人才、发明家做课外科普辅导员。每学期至少请课外科普辅导员举行科普讲座2次。
    目前,中小学校聘请科技辅导员做讲座的只有海南中学、海南侨中、海口市一中等个别学校。今后,我们将大力推广此项工作,使更多中小学校开办科普讲座,让更多学生接爱科普教育。
    (六)关于全省各大、中小学校必须要有自身的科普教育计划和经费投入,省、市财政应当支持学校科普教育投入
    由于科普教育未列入课程计划,中小学校还未将科普计划和科普教育经费列入学校工作计划。2012年教育厅对厅直属学校科普教育经费情况进行了调查,各中学年度科普经费共计8万元,生均经费很少。今后将加入这方面的投入,争取每所学校有科普经费,生均科普经费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八、关于科普扶持政策
    目前,现有的科普扶持政策主要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2006]153号)规定、《财政部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7]4号)规定。今后,我厅将依照科普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出台我省支持科普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九、关于依托文昌航天主题公园科普文化基地,打造环海南岛东部环形海洋文化产业区,打造特色热带海洋文化科普产业园
    2010年,为推动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我厅联合省旅游委、省教育厅等部门,整合我省东线专业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资源,开辟了我省首条海南科普旅游线路,实现了绿色文化科普游。下步,我厅将协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我省东线部分市县海域环境特色,以文昌航天主题公园文化产业园为依托,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打造一批上规模的海洋主题科普公园,带动全省海洋文化建设。
    十、关于建设高素质科普志愿者队伍的建议
    近年,我厅高度重视科普志愿者工作,逐步建立了科普人才数据库,科普队伍不断强大。目前,全省共有科普人员大约1200多人,其中兼职的科普员103人,志愿科普员1100多人。你委经调研,提出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针对性强,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操作性,我厅将在今后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中充分借鉴和采纳,多渠道、高标准地发展高素质科普志愿者队伍,在科普活动中逐步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建立志愿者队伍的管理与培训机制,积极举办各类科普活动,搭建志愿者的科普平台,努力形成一支阵容强大、素质高、相对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
    十一、政府投入资金设立广播电视专栏节目
    近年来,我省各级广播电视台特别是地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台积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认真做好广播电视科普教育宣传工作。但是,由于制作能力不足、科普节目来源短缺等原因,目前确实存在播出的科普节目有限、内容单一、远远不能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问题。为做好科普宣传工作,省文体厅将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各级广播电视台尽最大努力更多地制作、播出群众喜爱、有效传播科学知识的科普节目;同时,希望社会各界能通过各种渠道向省文体厅(也可直接向各级广播电视台)提供更多的各类型科普节目,省文体厅将积极协调各级广播电视台开设专栏、安排更多的时段播出科普类节目,尽最大努力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
   
   
   
   
    海南省科技厅
    2013年8月10日
   
    联系单位: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65336531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