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案  由: 关于成立海南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3-04-0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13年9月4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成立海南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的建议
琼卫医函〔2013〕 72 号
   
    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072号提案的答复(B)
   
    (复文分类:B)
   
    民进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你会提出的关于成立海南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现答复如下:
    一、口腔医学的发展,是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省口腔专科水平仍然较低,民营口腔机构及从业人员确实存在不规范现象,提升我省口腔医疗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省已依托海口市人民医院口腔科成立了省口腔医学中心,核定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省口腔医学中心建设规模9450平方米,设置92张牙椅,50张病床,目前该中心大楼正在改造装修中。根据我省出台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施意见》,拟在三亚规划设立一所社会资本举办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口腔医院,规模在300张床位(牙椅+病床),重点解决南北地区口腔疑难疾病。经商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议不再由政府单独设立海南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将重点考虑海南医学院口腔学院实验室和临床技能场所建设,提高口腔学院的科研和教学能力,为我省培养更多口腔医学人才。
    三、我厅支持海南医学院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形式,在三亚市设立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附属口腔医院,或者与省口腔医学中心等现有的口腔医院进行资源共享,解决目前口腔专业学生实习场地不足等问题。同时,我厅将大力支持海南医学院通过以建立创业孵化基地的形式,在各市县开办中等规模的口腔医疗机构,以解决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实践、就业等问题。
    四、我省近期印发了《海南省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民营医疗机构是整顿的重点内容。本次整顿将严格各类民营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明确业务范围,达不到基本标准的,将被依法暂停执业,责令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另外,我厅还将以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群众投诉为执法监管的重要线索,加大对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将被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海南省卫生厅
    2013年6月8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卫生厅医政处 廖敬乐 65388330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