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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传承与保护黎锦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3-03-2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文体厅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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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承与保护黎锦的建议
农工党海南省委员会:
    关于《传承与保护黎锦的建议》提案收悉,经商省民宗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资金投入问题
    自2009年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申报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来,中央和省两级财政已投入专项保护资金4104万元(未含中央今年即将拨付的),远远超出申报时承诺的500多万元,这种情况在国际上和我国都是不多的。五指山、保亭、乐东、白沙、东方等5个国家级项目保护单位保护资金平均在600万元以上,黎锦技艺的普查、宣传、研究等工作,以及传习馆、传习所的建设,都有比较充分的资金支持。其他民族市县,省财政也在加大经费投入。为了推动黎锦技艺的生产性保护,今年我厅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工作中,有2家企业和单位被命名为黎锦技艺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其中1家企业被推荐参评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我厅和民宗委还将继续加大对黎锦技艺生产性保护的研究探索,支持相关企业和传承人开拓市场,打造品牌,促进技艺的保护传承,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对黎锦产品的支持。关于成立黎锦技艺保护传承基金会,吸纳企业和社会资金的建议很好,待条件基本具备再作进一步研究。
    关于纺染原料种植
    到目前为止,5个市县已签订合同,规模种植各类纺染原料500多亩。从种植规模看,应能保证传承人传承技艺所需。只是由于初次规模种植,经验不足,未达到理想收成,管理也有待改善。今年4月省黎锦技艺保护领导小组工作会已作研究部署,对全省的种植进行统一规划,科学管理,保证原料种植的持续性和技艺传承所需。在种植研究上,2011年我厅已委托海南大学对黎锦原料种植进行调研,撰写了《黎锦原料生产基地调研报告》,下发保护单位指导种植;去年又委托省农科院对海岛棉进行栽培试验,试验结果将用于指导市县种植。
    关于编辑黎锦技艺教科书问题
    目前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在组织专家编写《黎锦技艺》校本教材,今年秋季,9个民族市县中小学将试点开设黎锦技艺实践课。省教育厅正在组织,在我省初中地方教材《海南历史》中增加专门介绍黎锦技艺相关知识的随书“阅读卡”,在全省中小学《劳动与技术》课教材中增加黎锦技艺内容。另外,《黎族服装图释》、《黎锦图案意匠纸描红设计应用》、《黎族服饰》、《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等一批黎锦和黎锦技艺专著也已出版或将陆续出版。
    关于完善传承体系问题
    我厅先后制订了《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传承人保护培养暂行办法》,对传承人的认定、管理、培养、传承活动、履行义务等做了具体规定,并建立了传承人退出机制。到目前为止,黎锦技艺现有国家级传承人3人、省级传承人11人、市县级传承人91人,传习黎锦技艺的人数超过1万人,为2009年的10倍,有不少年轻妇女也加入了传习。为了鼓励群体性的传承活动,今年我厅命名了6个黎锦技艺传承村。为了鼓励学校开展黎锦技艺教学活动,我厅和教育厅将4所学校命名为黎锦技艺传承教学基地。在经费支持方面,按照国家规定,对传承人的经济资助主要用于传承人的传承活动,除直接经济补助外,保护单位也在提供传习场地、参加传习活动、宣传和展示技艺等方面给予了支持。今后政府还将加大对传承人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市县政府,应对市县级传承人予以更多支持。
    五、关于宣传教育
    各市县都利用节庆和大型群众活动积极组织展览、展示和赛事等活动,对黎锦技艺等非遗保护项目进行广泛宣传。几年来,除报章网络宣传外,省内外各种媒体也不断进行采访记录,并推出多种宣传片主动向全社会传播黎锦技艺文化,如中央电视台拍摄的五集系列专题片《黎之锦》,省电视台拍摄的系列片《瑰宝•海南记忆•海南文化传人》等等,黎锦技艺的社会认知度日益提高。同时黎制技艺还参加了国内外各项非遗展览展示活动。仅2012年就参加了深圳文博会、黄山首届技艺大展、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会、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成果大展、韩国丽水世博会。2010年起,每年的文化遗产日,我厅和民宗委都联合主办黎族织锦大赛,今年是第四届。今年“三月三”节,东方市举办了千人织锦活动。今年10月我省将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联合主办黎锦技艺国际学术研讨会。
    关于法制建设
    2011年2月我国颁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在此框架下,国家正陆续出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我省非遗保护工作需要,我厅相继制定了《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海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办法》、《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村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传承人保护培养暂行办法》,并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出台了《海南省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条例》,民族自治县保亭、白沙先后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国家和我省的非遗保护法规正在逐步健全,为黎锦技艺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七、关于非遗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门机构和专业人才队伍尚不适应保护工作的需要,各级政府部门都没有从事保护非遗的专门机构,省级非遗保护中心以及市县的保护中心,都是采取在同级文化馆加挂非遗中心牌子的形式,且大多数市县都没有编制部门的批准文件,更没有编制,具体保护管理工作只能从原本就人员不足的文化馆调剂人员来承担。保护机构和专业人才问题直接影响到保护工作的质量和进度,难以适应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迫切需要。为提高现有人员的专业素质,我厅连续三年举办基层文化干部培训班,同时选拔部分人员参加文化部举办的专项业务培训。“十二五”期间我厅将对全省基层文化干部全部培训一遍,并将培训工作长期坚持下去。
    关于打造黎锦品牌和保存黎锦原生态
    目前我厅已向编制部门申请在省群众艺术馆设立黎锦技艺研究所,以加强对黎锦技艺及产品的研究。这项工作才刚刚起步,我们将积极探索下去。对于文化生态保护区及生态博物馆的建设,我们也将在今后的保护工作中积极推进。
    感谢您对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