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业厅
关于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31号提案的答复(B)
琼林函〔2013〕392号
杜海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让纸浆林退出鹦哥岭自然保护区的建议的提案已于2013年3月29日收悉,现答复如下:
鹦哥岭省级自然保护区2004年才经省政府批准成立,在此之前,由于历史原因纸浆林就早已存在,出于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和保护江河上游水源地的原则,部分纸浆林被划入保护区范围。纸浆林在生产轮作过程中,确实存在削弱土壤肥力、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江河水质、破坏植被物种趋向单一、个别沟谷季节性断流等情况,且根据纸浆林面积的不同,影响程度不同。很感谢您将此事作为政协提案,既向社会说明了保护工作存在的困难,又强调了森林保护的重要性及纸浆林的恶劣影响。在此,我们衷心感谢,并呼吁全社会每个公民一起参与到森林保护工作中。
关于提案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自2007年开展森林保护工作以来,已经禁止相关企业单位在保护区内的采伐轮作作业,而且,将位于保护区内的人工林全部纳入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林进行严格管理,封山护林,禁止采伐。
关于纸浆林退出鹦哥岭自然保护区事宜,本着尊重历史、搁置争议、和谐发展的原则,我厅和鹦哥岭保护区管理部门将积极与相关利益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并及时向省政府及相关领导汇报,争取其支持和理解,出台相关补偿赔偿政策,在给予造林公司适当的经济补偿或林地置换的前提下,逐步收回在保护区内纸浆林造林地,交由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统一保护管理,保持鹦哥岭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完整性,严格保护海南中部热带雨林及其生物多样性资源。下一步我厅也将根据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的规定,创新机制和开拓思路,在合法依规的前提下,积极谋划,科学规划,借鉴国内外保护区管理的先进理念,制定相应措施,加快将纸浆林退出鹦哥岭自然保护区,缓解保护与发展矛盾,推进保护区、社区及利益相关者的健康协调发展。
附: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林业厅
2013年6月26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林业厅,苏文拔,0898-65360295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