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关于做好退场农村发展与稳定的建议 | ||
提 案 者: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13-03-28 |
承办单位答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2013年8月21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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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退场农村发展与稳定的建议
南省农垦总局关于 对海南省政协六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0014号的复函 邓泽勇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海南省农垦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退场农村发展与稳定的建议》提案,省政府议案督查处已转来我局承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土地划拨确权存在遗留问题。 2006年至2011年期间,海南垦区根据海南农垦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并场队退场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推进西培、八一等6农场的并场队退场改革工作。并场队退场改革总体方案规定:“退场队带进农场的所有土地,退场时由退场队如数带出”;退场队土地移交确权工作具体由当地市县国土局负责组织实施。退场队土地移交情况如下: (一)移交土地。西培农场并场队退场试点移交土地57600亩,原晨星农场移交土地2701亩,西培农场(西庆、西华)移交土地57000亩,八一总场移交土地104458亩,原卫星农场移交土地8780亩。 (二)增加划出土地。 1.补足退场队人均土地达到“4.14亩”(海南农村人均土地面积)。根据有关退场改革工作的要求,八一、西培农场认真落实退场队人均土地4.14亩指标,核实亩数为5683.83亩,并已全部移交,其中八一总场4578.85亩、西培农场1104.98亩。 2.省农垦总局与儋州市政府协议明确最后划给退场队土地。2011年2月,在省农垦并场队退场改革作督导组的督导下,省农垦总局和儋州市政府签订《退场队土地和橡胶资产移交协议书》,明确最后划给退场队的土地面积8564.5亩,其中八一总场2923亩,西培农场5641.5亩。经确认移交的退场队土地一次性移交给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不同意接收移交土地的,暂由儋州市政府接收,再由儋州市政府移交村民小组。 二、基础设施落后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农场历史上形成的债务过于沉重,而且承担着企业办社会的经济负担,部分农场的经济长期以来处于困难状态,所以,无法投入大量的资金改善并场队的基础设施建设,造成部分并场队基础设施比较落后。 针对以上问题,不断改善民生是治本之策。2008年,省农垦总局根据《关于下达2008年并场队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琼垦局计字〔2008〕3号)的精神,投资6972万元,对垦区13个农场所属并场队进行道路、饮水工程、住房改造、水利工程等的建设。2008年,省农垦总局投入725.8万元,用于八一总场退场队的民生工程建设。八一总场根据省农垦总局和儋州市政府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八一总场退场队道路、饮水等民心工程项目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建设退场队道路36公里;新建73个自然村水井、水塔及管网等饮水工程,受益人口达1. 65万人;64个自然村电网改造总长度45公里。 目前,退场队已经整体移交当地政府,属于所在当地政府的隶属范围,所以,建议将退场队的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地方的统一规划,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改善退场队基础设施和重点民生问题。 再次对您表示感谢! 联系单位:海南省农垦总局办公室 联系人:何 兵 电话:31665219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