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案  由: 关于规划建设儋州北部湾滨海旅游公路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3-03-2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13年10月10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规划建设儋州北部湾滨海旅游公路的建议
戴青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儋州北部湾滨海旅游公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省政府高度重视儋州北部湾滨海旅游公路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延伸沿海公路主干线,分期、分段建设沿海观光公路,打通主干通往旅游景区的连接通道以及景区与景区之间的通道,提高景区的可进入性”。为落实国际旅游岛规划纲要有关要求,规划和有序推进旅游公路建设,我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编制了《海南省旅游公路发展规划》,儋州市滨海旅游公路项目列入了“十三五”建设项目。项目路线位于儋州市北部湾东海岸滨海地区,具体路线方案为:起点位于儋州市海头港,接正在规划建设的昌江县棋子湾滨海旅游公路,经排铺镇后,止于白马井镇,与正在建设的洋浦大桥相接。
    二、目前该项目不具备列入2013年省重点项目条件,建议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根据《海南省重点项目申报条件和标准》(琼府[2009]211号),列入省重点项目必须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等前期工作,具备年内开工的条件,或已列入前期工作计划,并争取年内完成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建议儋州市政府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明确资金筹措方案,条件具备时,我委视情列入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三、全省统筹重点旅游公路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项目。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决定》(琼府[2012]28号)精神,旅游公路发展规划的项目,将按照“市县为主、省地共建”的原则组织实施。为此,建议儋州市政府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深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技术论证,积极筹措项目配套资金,做好项目储备。省投资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情况,按时序推动该项目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海南省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海南省交通建设及我委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