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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由政府主导解决校车难问题的提案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7-16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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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由政府主导解决校车难问题的提案(复文分类B)
尊敬的徐自力委员:
    您《关于由政府主导解决校车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1年下半年由于各地频频发生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已于2012年4月5日正式发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将校车安全问题纳入法制轨道,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府应当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确立了保障校车安全的基本制度。
    多年以来,我厅十分重视学生交通安全,出台相关文件规范校车管理、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每年全国公安交警、安监等有关部门都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较好地保障了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下一步,我厅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具体思路包括:
    一、起草出台《海南省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省教育厅已与省公安厅联合成立了“海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领导小组,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代拟省政府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针对保障校车安全的主要环节,作出符合我省省情、特别是符合农村地区实际情况的校车安全管理具体规定,细化各级地方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中小学生的乘车安全。该实施办法现正在加紧草拟之中,并已形成初稿。
    二、积极探索校车营运模式。目前,我省配有符合新规定的校车少之又少,学校面临无车可用的局面,解决广大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已是当务之急。但如果学校的校车都由政府出资购买,因我省的财力有限很难承受,借鉴外省的有效做法和经验,解决我省中小学生乘坐校车问题的总体思路是试行政府主导、多方筹资、实行公司化运营模式。为了探索积累经验,我厅已确定在海口市开展公司化营运的校车管理模式试点,目前海口市正在进行试点方案的调研论证,拟支持以政府为主导、多方筹措资金,对市区学校的的学生实行财局补贴免费乘坐公共汽车为主,对农村学校的学生乘车由政府投入一定的资金、社会筹措一部分资金,购买适量校车交由公司营运。对于民办学校购买校车的,政府也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该市的试点方案成熟后将及时开展试点工作。
    三、继续加强校车安全监管。我厅将定期、不定期会同省有关部门,开展校车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校车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整改意见,切实将校车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尽最大努力维护好乘坐校车学生的上下学交通安全。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社会的希望,解决好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不仅是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教育行政部门将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我省广大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