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案  由: 关于创办海南艺术职业学院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7-16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2年7月20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创办海南艺术职业学院的建议(复文分类C)
王永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创办海南艺术职业学院的建议”(第0436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作为我省一所文化艺术中等职业学校,为我省培养了大批艺术表演人才,因学校层次较低和条件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校的整体发展,也不能满足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对文化艺术人才的需求。因此,有必要创建一所海南自己的艺术职业学院。
    但考虑到省文化艺术学校的总体情况和全国高等教育的大环境,目前升格创办省艺术职业学院难度较大。一是教育部在“十二五”期间对中等职业学校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采取从严控制、从严审批的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9号)明确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也不与高等职业学校进行合并”。二是根据《专科学历教育高等学校设置标准》以及备案的有关要求--“不符合政策、标准和要求的学校不予备案”。省文化艺术学院的总体办学条件与教育部的专科院校基本设置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在:学校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专任教师队伍人数、在校生人数、仪器设备和图书总量等。
    因此,我厅建议省文体厅加大对省文化艺术学校的建设和投资力度,待其具备《专科学历教育高等学校设置标准》条件后,会同我厅一起积极与教育部沟通、协调,争取教育部的支持,启动海南省艺术职业学院筹建论证工作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