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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支持医疗设备提高琼中少数民族地区整体医疗服务水平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7-16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1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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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19号提案的答复
曾令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医疗设备提高琼中少数民族地区整体医疗服务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现将涉及提案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海南医疗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医疗卫生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享有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是老百姓过上幸福生活的基本需求,是中外游客安全出游的基本保障。“十一五”期间,在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以琼中县为例,2005-2011年,中央和省财政共安排资金4735万元,安排建设项目76个,改扩建业务用房约23755平方米,购置医疗设备488台,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改善,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然而,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省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仍比较薄弱,亟待进一步的提高。您提出的加强琼中县人民医院建设的意见我们十分支持。经深入研究,提出如下建议:
    一、严格按照医院标准建设,避免卫生资源浪费。根据《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08)规定,综合医院编制床位与日门急诊量之比宜为1:3,200-300张床位的综合医院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项设施床均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因此,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医院编制床位,严格控制医院建设规模,避免造成卫生资源浪费。
    二、合理规划,分期建设,多渠道解决建设资金问题。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县级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资金由本级政府承担,中央和省财政根据财力情况予以适当补助。因此,建议琼中县政府和项目单位合理规划,分期建设,多渠道解决建设资金问题。目前,我省已争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0年中央专项资金1400万元用于琼中县人民医院建设,2011年继续安排中央资金178万元用于琼中县急救中心建设(依托琼中县人民医院)。省财政、发改、卫生等部门还将根据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统筹考虑,积极支持琼中县人民医院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8月31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委办公室。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和就业处 李璐
    联系电话:65363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