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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大力扶持海南热带休闲农业发展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7-05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1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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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扶持海南热带休闲农业发展的建议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委员提案0335号的答复

 

王伶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海南热带休闲农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优惠政策,扶持休闲农业发展问题。为了解决海南休闲农业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局面,今年我们拟制定“关于促进海南休闲农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争取以省政府规章出台实施,从信贷、财政资金补贴、税收、用地、建设、消防、工商、卫生、食品等方面扶持休闲农业发展,为海南休闲农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

    二、关于规划和对精品项目重点扶持问题。“十二五”海南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已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力争近日出台实施。今年我们还将邀请专业人员编制“海南省休闲农业调研报告”,对海南休闲农业进行全面调研,避免雷同和重复建设。通过调研,精心挑选精品项目和创意产品重点扶持,使其做大做强,成为海南热带休闲农业的龙头企业。

三、关于扩大项目规模、农业用地转性和资金支持问题。大项目进入、大项目带动是海南休闲农业发展的方向之一,2011年,在农业厅申报省政府的重点项目中,有7个是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休闲农业重点项目。今年我们将继续评定35个休闲农业示范点,要求做成重点项目申报,并结合省政府“绿化宝岛”行动中创建100个观光果园工程一起评定。农业用地转性很难,国家控制非常严格,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中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因此,在目前情况下,在休闲农业项目中搞永久性建筑,必须按照建设用地来管理。资金投入,对于海南休闲农业发展是一个“瓶颈”,省财政每年对休闲农业的投入很有限,各市县的投入也较少。要解决“瓶颈”问题,一方面是制定优惠政策,设立休闲农业发展基金,银行、信贷部门降低进入“门槛”;另一方面是充分发挥海南热带特色资源优势,以建设国际旅游岛为契机,招商引资,引进大公司、大企业投入,采取公司+农户等模式,加快发展。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抄送:海南省政协办公厅。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农业厅企业发展处,云昌贤,6534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