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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积极从政策层面扶持与促进民办本科高校健康发展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6-0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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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从政策层面扶持与促进民办本科高校健康发展(答复B)
王毅武委员:
    您提出的《积极从政策层面扶持与促进民办本科高校健康发展》收悉。在提案中,您提出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对高校办学成本进行调研与评估,根据高校办学实际成本,适当上调海南民办本科高校收费标准,以确保民办高校办学经费。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04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实施以后,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发展速度有所提升,质量不断提高,涌现出了一批办学思想端正,办学条件良好,教育质量较高,社会效益显著的民办高等学校,受到了社会的好评和群众的欢迎。
    目前,我省共有民办高校7所,其中本科高校2所(海口经济学院和三亚学院)。以三亚学院为例,2005年设立后的三年间完成了校区基础设施建设,并实现在校学生超过一万人;截至目前,该校已形成在校生近两万人的办学规模,并在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海口经济学院2008年3月升格为本科院校,在桂林洋高校区投资兴建了新校区,同时实施本科教育与专科教育,由目前以高职(专科)教育为主逐步过渡到以本科教育为主,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680名,其中本科生9000多名。
    我省民办本科高校的发展是与举办者大力投资兴教,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分不开的,也与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密切相关。2010年,《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制定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出资、捐资办学和以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经费资助和奖励等方式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民办本科高校是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竞争趋势和竞争机制,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应该予以大力扶持,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度和政策方面的创新动力,促进公民办齐头并进。
    三亚学院和海口经济学院是我省民办教育发展的典范。支持我省民办本科高校的建设,是提升海南省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需要、是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科教兴琼”战略的需要,是适应海南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建立新兴工业基地和产业集群和加快海南省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厅已关注到民办本科高校近年来新校区建设资金需求量大的问题,将根据民办本科高校发展的要求,积极与省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在财政资金、收费标准等方面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民办本科高校经费投入奖补政策,确保我省民办本科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及时调整民办本科高校的收费标准。为促进我省民办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保障民办高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等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的有关规定,参照物价变动因素,按照补偿教育成本的原则并适当考虑合理回报,及时调整民办本科高校学费收费标准。事实上,自2000以来,我省从未调整过公办院校的收费标准,但民办高校申报的调整住宿费标准,新设立专业收费等,我们都及时受理并予以调整审批。
    二是积极沟通协调省财政部门,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目前,尽管在学生资助、科研资助等方面民办院校享受了与公办院校同等的财政支持,但在保运转方面,公共财政支持力度方面仍显不足,这是客观事实。下一步,在财力允许条件下,我厅将积极沟通协调省财政部门,争取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民办高校发展进行专项扶持。
    我们相信,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我省民办本科高等教育将会又好又快发展,成为海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