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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开展全省性本土文化大普查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5-3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文体厅
201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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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性本土文化大普查的建议
琼文函〔2012〕119号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党派团体提案第0120号的答复(A)
   
    致公党海南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开展全省性本土文化大普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文化艺术方面
    2006年我省开展了首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省和各市县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提供资金保障,并精心组织、各方协调,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推进了普查工作。在没有现成经验,没有基本工作队伍,而且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技术含量高等情况下,经过全省各级文化部门等的齐心合力、克难攻坚,开展全省普查工作。全省参加普查人员达8317人,普查面积覆盖全省所有市(县)、乡镇、行政村和重点自然村,搜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各类线索约10万条,走访传承人4571位,整理记录文字5000多万字、照片1万多张、音像资料1081份、实物2194件,普查涉及民间文学等14个门类2万多项。圆满完成了普查任务,初步摸清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其中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00多个,基本了解和掌握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对2000多个有建档基础的项目,通过文字采录、录音、录像、数字化处理等方式进行登记并分级建档。全省各市县都编印了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汇编资料,八大民间文化艺术集成已经出版。
    二、关于文物方面
    2007年国务院下达《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我厅成立了专门机构,经过3年努力工作,完成了我省文物普查工作任务。按照国家三普办核定的最新数据统计,我省共普查登记不可移动4274处,其中复查1112处,新发现3162处。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将从明年开始进行全省可移动文物普查。
    因此,我们认为,近年来我省已完成文化艺术和文物方面全省性本土文化大普查工作。鉴于此,我省近期不必再次开展全省性本土文化大普查。
    总之,我省是有较深厚文化底蕴的省份,本土文化的家底是清楚的。这对我们深度挖掘本土文化资源和拓展本土文化特色,打造本土文化品牌,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塑魂”“展翅”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创造了有利条件。
    感谢你委对我省文化事业和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政策法规
    处 符海沧 65236525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