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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 进一步提升国际旅游岛形象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5-3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1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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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 进一步提升国际旅游岛形象的建议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062号提案的答复(A类)
   
    张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进一步提升国际旅游岛形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省办特区以来,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十分重视饮水安全问题。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不断发展,我省更加重视包括公共场所在内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根据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05〕45号)的通知要求,我省已逐步对饮用水水源进行了保护,不仅按规定设置了保护区和标志牌,而且成立了专业队伍实施监管。目前我省人大正牵头研究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立法问题。因此,在加强监管方面,我省首先在源头上保证了饮用水安全。
    其次,在制水和输配水方面,我省各市县水务局及自来水公司具体负责包括饮用水安全在内的各项用水安全。一个多世纪以来,尤其是建国以来,我国供水事业取得了巨大发展,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和运行、维护、安全技术规程,据不完全统计涉及供水和饮用水(包括直饮水)安全方面的先行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和运行、维护、安全技术规程有250多件。从我省实际出发我省也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以及已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的《海南省城市供水排水条例》等。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供水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了供水安全保障。截至2011年底,我省城市供水规模达220万立方米/日,自来水普及率90%,出厂水和管网水水样检验项目水质监测合格率为99%,高于《城市供水水质标准》中不低于95%的要求。我省已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342处,总受益人口239.65万人,其中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53.79万人。经卫生部门监测,2010年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丰水期的出厂水合格率和末梢水合格率分别为44%和44.3%,高于国家不低于37%的要求。
    2011年建设部和卫生部对我省8设市城市的饮用水水质进行了全面监测,结果全部合格。2011年我省对10个县城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的饮用水水质进行了监测,结果全部合格。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公共场所饮用水及提升国际旅游岛形象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和理解。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二0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水务厅,廖军调研员,65786187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