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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推进琼南交通管理一体化建设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5-3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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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061号提案的答复
周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琼南交通管理一体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 “……允许本区域市县的旅游车、出租车自由通行,……应该打破不合理的地区限制”的问题。目前我省从事营运的旅游车、出租车、班线车等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线路及车辆的类别进行了严格的划分。各类不同类别的车辆,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如允许打破地域的限制,自由通行,将会严重违反现行的法规、规章且造成客运市场的混乱。
    二、关于组建旅客集散中心问题。组建琼南旅客集散中心,为散客提供琼南地区个性化旅游服务的设想,对促进琼南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组建琼南旅客集散中心,必将对旅游市场包括旅游客运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应征求省旅游委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及充分做好细致的调研协调工作,才具有可操作性。
    三、关于要求开通三亚至土福湾、清水湾、三道镇、九所镇的公交线路问题。首先,跨市县客运线路的特点不同于市区内的“旅游公交”。跨市县客运线路经营车辆因行驶高速公路的原因,在车辆安全运行技术和车辆技术等级方面有更高的要求,而公交车辆可以按比例“超载”,车辆的构造和技术参数等并不能完全适应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的安全要求。跨市县客运班线“公交化”存在极大的安全生产隐患。考虑到东环高铁开通后,各相关市县已开通或准备开通属地高铁停靠站至所属旅游景点的公交线路或客运班线,能为旅游散客提供个性化旅游出行服务;同时,考虑到我省现有市县际旅游车运力已可以满足旅游客运市场需求。如开通 “三亚至陵水清水湾”的线路因经营等问题,已引起相关经营主体方的矛盾,利益冲突,造成多次上访,目前仍然不能妥善解决。
    近两年来,我厅对三亚周边旅游客运运输保障采取了特殊措施:一是在三亚设立了海南省旅游客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方便三亚地区旅行社租车和处理其他旅游客运业务;二是三亚地区用车紧缺时,从海口调派,且从海口至三亚的车辆空驶费由旅游车公司承担;三是鼓励支持北京首汽海南分公司、三亚银亚公司在三亚市设立了市县际旅游车保障基地;四是规定其他在三亚市未设保障基地的旅游车公司车辆执行三亚送机任务后在三亚待命1-2天。省旅游客运管理公司成立以来,在三亚市待命执行跨市县旅游客运运输任务的“全省游”旅游车,旅游淡季保持在500辆左右,旅游旺季保持在700辆左右,从未发生过有团无车的情况;五是根据保亭县、陵水县政府以及呀诺达、猴岛等三亚周边旅游景区的要求,我厅于2011年已先后许可三亚银亚公司、三亚平海公司分别试点开通了三亚—呀诺达(途经槟榔谷)和三亚—猴岛两条跨市县旅游客运班线。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运输厅 黄澎 65220103
    抄送:省政协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