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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中部地区贫困市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5-2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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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028号提案的答复
台盟海南省委员会:
    你们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中部地区贫困市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十二五”农村公路的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由于我省在“十一五”期已完成行政村的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部原则上不安排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安排的少量资金主要是完善安保设施、危桥改造等项目,以巩固“十一五”期建设成果。另外,至2011年底,我省交通负债已达150亿元,公路建设资金筹措压力加大,在没有国家部委的补助和省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下,难以大规模开展农村公路通自然村的通畅工程建设。“十二五”期我省农村公路的主要任务是消灭1000公里的县道砂土路,在完成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的基础上,完善安保排水防护设施,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畅和抗灾防灾能力,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请你们与相关市县政府联系,加大完善农村公路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养护,为农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感谢你们对省公路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电话:省交通运输厅 张海舰 65238378
    抄送:省政协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