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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加大政府对优质民办学校扶持力度 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对教育需求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2-05-2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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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政府对优质民办学校扶持力度 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对教育需求的建议(复文分类:C)
洪劲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政府对优质民办学校扶持力度、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对教育需求的建议”(第0122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海南教育在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视的大力支持下,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呈现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其中,民办教育发展成为了海南教育事业的重要增长点,为海南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和支持。但由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相关的配套实施细则和办法都未能制定和出台等问题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的民办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有关人事管理规定和制度,在现行的政策和环境下,您所提及的几点建议操作难度较大、可执行性不强。一是公办教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教师管理办法,原则上是不允许其带编流动到民办学校,形成“在编不在岗”的现象,除非是在辞职或退休后(脱离编制)自愿到民办学校任教。同时民办学校属于非事业单位,其教师不可能给予编制;二是教师退休待遇是与其退休前工资结构紧密相关,我省公办和民办学校教师的工资结构不同,性质也不同,难以享有同等退休待遇;三是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0条规定,民办学校教师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由民办学校依法保障,并非由财政直接支出。
    据了解,为解决民办教育现今存在的种种不利因素,改善其发展条件和环境,国务院已经召集教育部等10多个部委,协同研究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关规定和指导意见,从政策、税收、人事、财政和管理等多方面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支持力度,落实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同时,海南省委省政府根据《海南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争取于2012年底制定出台《​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从地方层面规范和加快民办教育的发展。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国家和地方各项新法律法规和新政策的出台实施,民办学校的发展会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助力和加速,真正实现平等发展和健康发展,为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