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关于完善我省科技经费分配机制的建议 | ||
提 案 者: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12-05-28 |
承办单位答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科技厅 | 2012年8月31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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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010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邓志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省科技经费分配机制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 一直以来,省科技厅都很重视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不断完善科技资源配置的统筹协调和决策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成效,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部署,结合年度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及全省科技工作重点,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促进了各领域的科技进步。目前,我省科技经费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科技经费监管工作不断加强,有效促进了科技经费的规范使用,并使预算管理、经费使用效益等观念逐步深入人心。一是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为加强省科技计划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项目管理机制,提高项目管理和实施成效,2012年7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海南省科技厅对《海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发布了《海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管理、实施管理、验收管理、专家评审等进行了明确和完善。为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精简项目申请各环节手续、对不同项目实行分类管理,放权给科研人员,尽可能减轻其从事非科研工作的负担,让经费管理活动更加适应科研活动的规律。同时,强化课题承担单位的法人责任、加强经费监管,进一步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根据2011年财政部与科技部发布《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精神,海南省科技厅会同海南省财政厅于2012年6月联合印发了《海南省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对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经费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完善。二是重视咨询专家的作用。省科技计划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重视发挥专家的作用,明确规定在项目立项、验收等环节需要进行专家咨询。咨询专家由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本领域或行业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人员担任,对所咨询的项目提出意见。省科技厅已建立了科技项目咨询专家库,以省内专家为主,目前已收录各领域专家600余人,而且在继续扩充。三是优化项目管理方式。为提高管理水平,减轻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管理各环节的工作量,今年,省科技厅建设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该系统为项目单位提供了“一站式”和“全流程”的管理方式,项目单位登陆系统,即可完成各个科技计划专项的项目申报、项目立项跟踪、项目任务书填写、进展报告提交、变更申请、验收申请等工作,提高了管理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目前系统已经投入运行,2013年省重点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等8个专项已经通过系统进行申报。该系统支持科技项目网上评审,节省专家时间,提高评审效率,并且可以更方便地引入省外高水平专家参与,提高评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二、关于减少鉴定与评比 目前,省科技厅没有对各科研单位的成果鉴定数量提出要求,也没有组织其他方式的成果鉴定、论文鉴定等活动。鉴定都是按国家《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省科技厅目前除了组织每年一度的科技进步奖和科技成果转化奖评审以外,没有组织其他的评比活动。科技进步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设立的,成果转化奖是根据《海南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设立的,目的是表彰和奖励在推动我省科学技术进步和促进科技成果应用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技成果更好更快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奖和科技成果转化奖是我省唯一的省政府层面的科技奖励,除此之外,省科技厅没有组织其他的评奖活动。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联系人:海南省科技厅 东方,电话:65329449,手机:13876367433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