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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快推进海南省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7-15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人社厅
2011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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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421号提案的答复 (D)
冷明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海南省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的规定,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的设置权限在国务院有关管理部门,各省无权审批或认可。
    二、自2007年底国家启动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以来,中企联、中企协申请开展认证的“职业经理人资格”一直没有被纳入国家职业资格体系。 2008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自行设置的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原则上都应立即停止,对确需保留的,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后纳入国家统一管理,并向社会发布公告,再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规范的职业经理人资格制度,但有关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工作正在推进中。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规定后,我们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职业经理人等各类职业资格评价服务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联系单位: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65399239
    抄送:省政协提案办,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