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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如何应对物价上涨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11-05-0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物价局
201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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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0306号提案的答复(B)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0306号提案的答复(B)
   
    许尚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如何应对物价上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国普遍物价上涨,老百姓的生活成本随之增加。2010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高位运行,全年累计上涨4.8%,比全国平均水平(3.3%)高1.5个百分点,连续10个月排名位居全国前列。今年以来,我省价格总水平继续保持高位运行态势。1-5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6.5%,比全国平均水平(5.2%)高1.3个百分点,涨幅排名居全国第五位。其中,5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6.1%,比全国平均水平(5.5%)高0.5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2%。食品类、居住类价格大幅上涨仍然是推动价格总水平高位运行的主要原因。
    一、我省价格总水平持续走高的主要原因
    如您在提案中的分析,我省价格总水平连续走高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造成,我们认为主要有:
    (一)从我省岛屿经济特点来看,一是由于我省特殊的气候环境特点及地理位置,我省很多居民生活必需品依靠岛外供应,结构性短缺是我省部分食品副食品价格总是高于内地同类价格的根本原因。二是受国际旅游岛政策推动,我省房地产投资及需求强劲,促使我省房地产市场价格在高位运行。
    (二)从全国经济环境来看,一是货币发行过量,这是全世界普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最近美国实行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之后,国际市场大部分商品价格在急剧上涨。二是临时性的因素影响,比如2011年初的持续阴雨低温造成海口等地的蔬菜产量下降,价格上涨。三是我国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劳动力、资本、土地资源快速向城市流动,农村的生产资源相对的减少,农村的劳动力成本也上升。四是热钱炒作的因素。
    (三)从国际环境来看,国外输入性的通胀压力,由于部分国家仍然维持宽松的货币政策,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
    (四)从管理上来看,一是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基本靠天吃菜;二是对农产品流通等环节的监管不到位;三是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储备能力较差。
    二、国务院和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稳物价保民生
    物价问题,是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大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了物价持续上涨的严峻形势,采取多种措施稳定物价,保障民生。
    2010年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到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2011年3月28日,罗保铭省长主持召开五届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分析了当前价格形势,研究部署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措施。4月1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意见》(琼府〔2011〕18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市县、各部门充分认识稳定价格保障民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意见》提出,一是立即启动我省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二是大力扶持农业生产,打牢稳定价格的基础;三是降低流通成本,加大清费降价力度;四是抓好储备调节,稳定农副产品供应;五是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保证主要副食品价格稳定;六是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强化住房价格管理;七是出台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增强全省价格调控能力;八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增强调控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九是加强舆论引导,稳定社会预期。     
    三、省物价局提出七项措施做好稳价工作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意见》(琼府〔2011〕18号)出台后,省物价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学习,对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行部署,结合实际提出七项措施,要求全省物价系统做好稳定物价工作。
    (一)立即启动联动机制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琼府〔2011〕19号,以下简称联动机制)印发后,我省从2011年4月1日启动联动机制。价格主管部门作为联动机制的牵头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住建、民政及人劳社保等有关部门落实补贴政策和资金来源,督促相关部门将各项补贴及时发放至补贴对象手中。
    (二)利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菜篮子”基地和平价菜店建设
    省物价局已经开始对我省菜篮子基地建设进行调研,近期将出台相关方案,明确市县政府人均蔬菜基地面积、主要蔬菜品种及本地蔬菜自给率的发展目标,确保“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尽快启动并落实到位。已开征价调基金的市县,要积极利用价调基金扶持“菜篮子”专业基地和平价菜店建设。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开征后,也要拿出一定资金统筹使用,主要扶持重点市县 “菜篮子”基地和平价菜店建设,积极利用价调基金补贴商业储备,与政府的粮油储备相互补充,确保重大灾害天气及重要节假日前后居民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
    (三)加大流通环节清费降价力度
    为降低鲜活农产品进岛过海费用,省政府组织物价、交通部门,协调广东省相关部门及广东、海南两省港航企业,一致同意:从2011年4月10日零时起,对进岛所有鲜活农产品的过海费用每计费吨由36.5元降为33元。各市县要加强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清理规范,进一步规范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收费行为,取消或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减少流通成本。
    (四)加大市场价格检查力度,确保主要副食品价格稳定
    组织开展全省涉农价费专项检查。把落实涉农减免、优惠政策情况,粮食、甘蔗等农产品的收购价格行为,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销售价格,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价格政策落实情况列入重点检查,从重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以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确保农产品价格水平处在合理范围内。组织开展主要副食品市场价格检查。严肃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制造涨价谣传、恶意炒作、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确保主要副食品市场价格稳定。畅通“12358”价格投诉举报热线。对群众投诉举报的主要副食品和农资产品价格违法行为,快速作出反应,在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进行处理,及时疏导价格矛盾,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
    (五)强化住房价格管理
    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本监审,科学合理制定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的指导价、公租房及廉租房的租金价格,保持保障性住房与普通商品房的比价关系。认真贯彻国家发改委关于商品房明码标价的规定,加大对新建商品房、二手房销售价格及房屋租金的市场监管。
    (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增强调控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建立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和价格工作应急预案,提升政府应对价格异动的处置能力。密切关注粮、油、蔬菜、化肥、生猪等重要商品价格走势,建立定期数据采集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重要工业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监测调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
    (七)加强价格舆论引导,稳定社会预期
    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价格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相关价格信息,引导社会预期。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提升价格宣传实效。
    目前,省物价局牵头农业、商务等部门,积极开展对全省“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调研工作,推动各市县“菜篮子”建设;物价联动补贴工作正在顺利开展,截至6月13日,全省共为2285395人次城乡低保(含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联动补贴对象,20393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90926名大中专学生发放物价联动补贴和临时生活补贴10419.09万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各项稳物价保民生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价格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市场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2011年7月6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物价局 向瑛 0898-65301211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